现在,每逢岁末或年初,在政府的工作报告及所属一些的权力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往往承诺或打算为民办实事的前面,总喜欢加上吉利的数量词,如“十件”。“八大”、“六项”,“四种”等等,部门领导看着喜欢,讲着顺口;宣传人员写着顺手,播音员讲解上口,结果是领导好、宣传好,你好我好大家好,惟独不知道老百姓感觉好不好。 实事,真的需要十件、八件、六件,四种等这样吉利的数量词做“修饰词”吗?实事,真的是计划出来的吗?实事,真的有必要局限于“十件” “八大”、“六项”,“四种”呢?
其实,心里装着民众,时刻为民众着想,比任何实事计划与宏伟宣言都来得实在。为民做实事,再多也不多,还没有去做事,搞再多的“数字实事”,也是徒劳,不仅把份内的事情偷换成了额外的功劳,而且,更成为一种“预支”的政绩。有何实意?
“十件”并不代表十全十美,“八大”、“六项”,“四种”也不代表“发发发”、“顺顺顺”,或“四季发财”,真正的实事,需要办事者的实心实意,需要事件本身的实实在在,需要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与实利,这样的实事,何须“十件” “八大”、“六项”,“四种”,;二、三件都成。而没有尽心尽力、没有把问题解决到实处的“实事”,没有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与实利,一百件也是百无一用,不仅没有获得民心,反而失去民信,为政者应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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