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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投资5000万美元,年出栏生猪20万头的一家农业企业,曾于2008年6月16日在湖北荆州高店村举行“高调”的奠基剪彩仪式。几年过去了,该企业却因“资金问题”而流产。由此引发的债权债务该由谁来埋单? 2007年,香港宝隆国际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经与荆州市政府洽谈,计划在荆州投资5000万美元,年出栏生猪20万头的生猪企业,这一项目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落户该市荆州区川店镇高店村,相关部门在短时间内办理了立项审批手续,该公司也在荆州注册了宝隆农业开发(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隆公司),法人代表为黄再萍。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第一期到账资金306万美元。
2008年1月22日,川店镇人民政府与宝隆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川店镇高店村部分荒坡地用于猪场建设,占地约500亩,合同规定租期50年,每亩租金250元,共计625万元,签订合同后先付20年租金250万元;1月24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又约定“在乙方向甲方交纳100万元后即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年4月3日,荆州区国土局川店所收取宝隆公司一年两万元的土地使用费,并签订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荆土租(2008)005号。收取该费用依据是什么?该所刘所长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称;“国土局是事业单位,没有拨款,该土地利用已备案。”
2008年6月16日,宝隆公司举行了隆重的奠基剪彩仪式,随后,宝隆公司付清100万元租土地费后,开始招商建设。谁知开工不到两月,不是当地村民索要补偿款,就是建筑商索要工程款,为筹措资金宝隆公司法人代表黄再萍采取收取“工程保证金”进行融资,由于被借款人担心宝隆公司没有能力偿还,便上访举报,2008年8月29日,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抽逃出资” 将黄再萍收审。
如此“巨额投资”,为何没有钱支付租地与工程款?时任川店镇镇委书记、现任区招商局局长的邓德友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黄再萍是否有资金,当初我们没有去考察,因这一项目是荆州市、区领导一层层交办下来的,没有怀疑,后黄再萍被公安局收审,项目是否继续,我们两头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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