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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凝(2012.04.07)
单身那几年,情绪低迷,生活却丰富。不敢让自己闲下来,怕无边的寂寞会像蛇一样地慢慢侵蚀自己的内心。那段日子,早已过了白裙飘飘的纯情时代,所以也没了多少顾忌,对自己喜欢的人和事都是虎视眈眈,能够喜欢的人当然只限于未婚的男青年。
爱上故乡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经常厮混在那里。享受过许多浪漫:清晨在城市最高处去看日出,夜晚在湖边放带星星的风筝。在豪华酒店里用餐,出席各式各样的聚会,现在突然发现,当时颇有点“招摇撞骗”的感觉。那时生活就像在走钢丝,我在最短的时间内看了很多的书,怎样对付色狼、跆拳道防身术之类的,只是为了让自己尽量不受伤;对于男人,特别是那种得罪不起又不能不接触的已婚男人,我只能用自己的正气和技巧压住他们的邪念。
我身边有很多女性,都是不错的。大多事业成功,家庭幸福。但很多都是政客妻和商人妇,独守空房的时间居多。那时候,有个女朋友开着一辆崭新的宝马,经常带一个小男生,后来才知道那大男孩是附近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男生挺乖的,长相不用说,说话特别甜,总是“姐姐前,姐姐后的”。他所谓的姐姐也就比他大五岁左右。后来发现圈子里的这种小男生越来越多,一有时间就陪在“姐姐”身边,坐姐姐的豪车兜风,跟姐姐上高级会所……不知道是不是潜移默化,那段时间,我交往的一个男生也比我小。不过我俩的情况不同,我是单身女,人家是纯情未婚少男。但我还是像小偷似的,我从来不允许他在公众场合称他是我男朋友,纯情少男的妈妈几次电话要请我和我父母吃饭定事,我总是支支吾吾。心里有一种不踏实的心里,后来,总算找了个机会逼他提出了分手,才吐了一口大气。
分手其实是我早有计划的,那小子也太高估自己,以为为了他我可以放弃自己追求多年的事业。他误会我还是那种二十左右能被爱情冲昏头的小女生。到我这个年纪,很多人和事根本就不可能舍弃,能换的倒只是那些无关紧要的男人。后来,我又恢复了凌晨起来写长篇小说的习惯,冬天的深夜起来,在电脑上写文字,写着写着就会流泪,不知道书中的人物到底是自己还是别人,但至少有那么一点点是生活中的影子。偶尔碰到大洋彼岸的亲人和在国外的朋友们,就会一边写,一边语聊,他们会关切地提醒我去冲杯热牛奶喝,问我喜欢什么礼物,给我寄过来。我那时候什么物质上都不缺,最缺的是一个男人,懂自己的男人,能和自己厮守终生的男人,但我非常清楚:他并不在我工作的城市。没有男人陪伴的夜晚,文字强行让我安心和冷静下来,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未来该走的路。
除了写作,我还花大量的时间去阅读,那段时间里,最喜欢的是中国的古诗词,买了《宋词 黄昏的窗棂》一书放在床头催眠。宋词是一天背一首。早晨起来洗漱后就开始背,上班的路上在背,和同事聊天的时候心里也在默默背。那段时间,单身的女友很多去炒股、炒期货的,做传销的也不少,我没走那条路,总算是在糊涂中自律住了自己。除了看书,我们几个兴趣比较相投的朋友还搞了一个类似于林徽因“太太客厅”的那类小型聚会。但主角已不是某一个人,三五个女人在一起,谈论文学、投资,男人。当然最多的还是男人,这才是女人终生最感兴趣的话题。
那时候,我像一部在快速运转的机器,生活一直在向前奔跑。很累,但没有放纵和堕落,在最危险的时候管住了自己的心和身。那些日子中的酸甜苦辣如今还历历在目,哪怕在捉弄人的时候也是酸楚的笑。在现在看来,多种娱乐方式,给我带来的很多东西还在有益促进着现在的生活,只是那个曾与我交往比我小几岁的男孩子,策划中的擦肩而过,我实在是配不上太帅的他。 穿越重重迷雾后,我终于让自己停了下来,开始享受真实的生活。当路过了该路过的,错过了该错过的后,才发现:属于自己的那份生活正在安静处迎接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