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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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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南省长沙市 2012-4-20 12: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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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查
通过细致地分析,调查组决定展开地毯式查访。
首先围绕死者生前携带物品进行调查。民警通过调查,确定死者当晚随身携带一个挎包,包内有现金、银行卡,手上戴有一枚戒指。而民警发现,浮尸现场未发现死者携带的上述物品。随后围绕死者的交往关系人进行调查。民警通过调查,排除了仇杀、情杀的可能。最后围绕死者身上的几处刀伤均系致命伤进行判断,确定为他杀。
侦破组据此判定,这是一起以侵财为目的的抢劫杀人案。
现场搜索组民警以桥下浮尸旁的拦水坝为圆点,向北呈扇形搜索,不放过一丝疑点。很快,民警在离浮尸现场不足百米的水草丛中发现了死者的挎包,内装现金不翼而飞。随后,民警勘查发现,在离浮尸现场不足500米的桥北右侧候车亭旁的路边油菜田内,有大片踩踏痕迹,并且在那里发现、提取的点状血迹,经比对与死者血型吻合。油菜田被确定为案发第一现场。
在离第一现场不远的一处树丛里,民警又发现了一件标有“主流卡族”(谐音)标牌并带有血迹的棕红色男式夹克外套。经比对鉴定,夹克外套上的血迹与死者血型吻合。民警判断,这件带有血迹的棕红色男式夹克外套系凶手作案后丢弃的衣物。
与此同时,技术资料查询专班的民警通过调取相关技术资料,发现聂某失踪的当晚(即3月12日3时许),从当阳城区经过当阳一桥向坝陵方向行走,身后尾随一青年男子,形迹可疑,该时段极可能为聂某被害时间。民警围绕该青年男子的行踪轨迹,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男子于3月12日凌晨2时许,先后在当阳城区尾随跟踪3名夜行单身女性,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带血男式夹克外套和可疑青年男子成为突破该案的关键线索。
突围
综合信息和线索,侦破专班确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画像”:第一,犯罪嫌疑人为青壮年男性,身高1.6米—1.7米;第二,犯罪嫌疑人手中缺钱,经济上拮据;第三,身上携带管制刀具;第四,3月12日凌晨1点至5点,犯罪嫌疑人在当阳城区一带活动,具有作案时间;第五,犯罪嫌疑人身穿棕红色夹克外套,衣领下标有“主流卡族”的英文商标。
侦破期间的每个晚上,专班都召开一次案情分析会,并迅速开展“以物找人”的细致走访工作。
民警分析,“主流卡族”男式夹克外套非知名品牌,一是不清楚产地,二是不清楚条形密码,当阳城区无专卖店,调查如大海捞针般艰难。而当阳城区有近千家服装经销摊店,要找到该外套的出处绝非易事。
(下转6版)
(上接1版)
一连3天,侦破专班组织民警展开地毯式走访无果;通过互联网查询该品牌的生产、经销商也无信息反馈;通过经销进货渠道打探也无下文。3月19日,民警来到当阳市南正街南子巷,终于在一家摊位前找到了该品牌服装。经对该店主及周边群众仔细调查访问,查明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岩屋庙村居民刘某,曾于今年春节前在该摊购买过一件男式“主流卡族”外套。侦查员迅速在外围对刘某展开调查,发现刘某父母常年在外,其家庭贫困,刘某有偷摸劣迹。同时,刘某于案发后行为反常,并于3月19日外出,下落不明。
刘某抢劫杀人嫌疑直线上升,侦破专班迅速查清了刘某潜逃方向。抓捕小组民警赶到湖南岳阳,发现刘某在此地停留片刻后又潜逃广东省佛山市。3月20日晚,抓捕组民警在佛山警方的配合下,对刘某女友进行监控。抓捕组小组通过调查,发现刘某极有可能在位于佛山市区的某宾馆住宿。抓捕组小组决定,派出民警在该宾馆门口守候。
告捷
3月21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该宾馆蹲守时发现一青年男子从楼上下来,到一楼拨打公用电话后正欲返回,此人体貌特征与嫌疑人刘某极为相似。蹲守民警乘其不备将其扑倒,并从其身上搜出一张身份证。“好家伙!”此人正是刘某,民警们欣喜万分。
3月21日下午,刘某被抓捕小组民警押解回当阳。
为尽快攻破全案,专案组民警针对刘某的生活习性和个人性格,制定了周密的审讯方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心里堤防全面崩溃,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刘某交代,3月12日凌晨,经过谋划后意图于当晚抢劫单身女性财物。在前3个目标未能成功的情况下,将目标锁定在从当阳城区步行往坝陵方向的聂某身上。他一路尾随聂某至当阳一桥桥头坝陵地段,在抢劫财物时遭到聂某的极力反抗。刘某见不能脱身,残忍地将聂某杀害,将其身上财物洗劫后抛尸于桥下拦水坝水中。
经专班民警调查发现,刘某从14岁时随自己的一个亲人到外地打工,他的这个亲人曾有过犯罪经历。而刘某在打工期间同租屋7人中,其他6人(包括他的这个亲人)都曾有过犯罪的经历,他整天听到的都是关于违法犯罪的一些话题。近墨者黑,刘某接触多的是什么,学会的就会是什么,并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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