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新城区市政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潜江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投资约2.3亿元;施工内容包括:范新路、新城一路、兴周路、楚才大道、襄河大道共五条道路新建工程及兴隆大道、清远路续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
潜江市新城区 ;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5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括的内容 。 资金来源: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自筹;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待新城区土地出让后5年内由业主支付。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承建过一个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或者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潜江招标网网员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及其身份证、信誉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备查)到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电子光盘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以转账方式将信誉保证金2000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凭招标人收款收据报名。 交纳户名: 潜江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交纳账号: 17-300201040011778 开户银行: 农行潜江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 蒋飞 电话: 13597448168 投标人凭银行转账回单到招标人财务科开具收据。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市招标办将限制该投标人在潜江市的投标资格半年,时间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同时在潜江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不加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密封章及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31日上午9时,地点为: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兴隆大道特1号 地 址: 邮 编:433100 邮 编:433100 联 系 人:蒋飞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3597448168 电 话:134072637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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