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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七一路实行限行措的通近年来,随着车辆逐年急剧猛增,地处黄州老城区的七一路交通呈超负荷状态,交通愈显拥堵,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缓解老城区交通拥堵现状,改善车辆、行人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七一路实行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八卦井路段自东向西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通行方向为东进西出,即由七一路方向进,阮家凉亭街方向出。
二、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禁止出租车、微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含各单位通勤车)在交通高峰期(早6:30—8:30;中午13:00—14:30;下午:17:00—18:30)进入七一路。
三、为减少高峰时段七一路车辆通行量,特打开市政府住宿区北门(市财政局门口)、市委东侧门及市委原赤壁宾馆后门,供部门车辆分流通行(出租车不准进入),请各位驾驶员根据需要选择通行。
四、七一路、八卦井及阮家凉亭街全线禁止停车,机动车需要停放的,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设置有允许停车标志、标线的临时停车泊位内,不得在其他地点停放。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机动车驾驶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自觉遵守七一路限行规定。
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由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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