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教育局必须就“启明星”计划 给农村的孩子一个说法 我们是铁炉乡的学生家长,听说下学期要换老师,所以特别关注教育局搞的“启明星”计划,我们从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里找到了相关文件,又从县里的一些朋友中了解到县教育局实施过程,认为县教育局没有严格按照省的精神搞好“启明星”计划,纯粹是欺上瞒下,敷衍农村孩子,不把农村孩子当人,请县教育局给个说法,并公开“启明星老师及校长”的选拔方法。 先前“鹤峰网-老百姓有话说”里有人发帖“如此优秀?骨干”,议论找一些根本不优秀不骨干老师下去,还一年给1-2万的额外补助,我们还以为是省文件也是这样的,后来一看文件才知道: 根据《“湖北省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教师〔2011〕9号)的要求,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但鹤峰县教育局在实施此“计划”时,根本不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选一些所谓的“启明星校长”和“启明星”老师下来,不是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而是把农村学校正常的是课搞乱了,把给孩子教得好好农村老师要对换到城里,农村的老师没有补助也不愿进城,城里来的老师也是混日子,我们的孩子怎么办。 我们把《实施办法》的要求原文摘录,县教育局你们是这样做的吗? 第十二条 启明星校长和启明星教师招聘条件 省内城区学校、城镇(县城所在地)学校的骨干教师、教导主任、校职干部均可报名,原则上要求学段对口,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 (二)小学教师具备小教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 (三)志愿在乡镇(村)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五)到乡镇(村)学校担任校长的,还须有担任教导主任、副校职干部职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你们选的人是学校的骨干教师吗,何为“骨干”应当是有标准的吧?请说明…… 你们选的人都具备小教高级及以上职称吗?请公示…… 你们选的人都是志愿在乡镇(村)学校任教吗?请说明…… 你们先的启明星校长有担任教导主任、副校职干部职务两年以上的经历吗,请公示…… 第十四条 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启明星计划”岗位设置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出设岗申请,并报送《“湖北省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设岗目标任务及综合材料;省教育厅组织“启明星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县(市、区)“启明星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获准设置岗位学校名单。 你们向社会公布了吗?请说明…… 第十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启明星计划”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重点在县域内进行动员和布置,同时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启明星校长和启明星教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7位中小学校校长、骨干教师、行政人员组成,其中本县(市、区)以外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你们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启明星校长和启明星教师了吗?请把招聘公告拿出来看…… 你们按规定进行了专家评审吗?请说明…… 第十六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级评审意见,校长按实际岗位1:2、教师按实际岗位1:1.5,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当地有关媒体(含网络)公示一周,并按有关要求,与推荐人选初步议定聘期具体目标任务及配套措施。 你们按规比例进行招聘和选定的吗?请说明…… 总之,鹤峰县教育局必须给我们学生家长一个明白的答复,如果没有明白的答复,我们只好向州教育局省教育厅反应。希望不要因为没有实名,而不给答复,我们也不会实名的,因为怕孩子受害,这就是老百姓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