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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小学虚构兴趣活动,连年骗家长钱财
----谁来查处发生在孩子身边的犯罪
2005年,小女儿就读红星路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期中,老师下发由“沙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署名的《兴趣活动填报表》,要求学生和家长“自愿”填报若干兴趣活动科目,然后交费,150元/学期。
我对孩子说:咱们不参加!第二天,孩子哭着回来说:因为不参加兴趣活动被罚站,老师说,必须参加!
全班全校同学,无一例外全部“自愿”填表交费。填表交费前与后,均不见“兴趣活动课”的教学。一年级第二学期依然如此。以后,一直到6年级,年年如此。小学6年过了,我以为被诈骗的噩梦可以结束了。
2011年,孩子进入11中读7年级。2个月后的一天,孩子竟然又拿回了那张我十分熟悉,万分厌恶的《兴趣活动填报表》,我快疯了!万般无奈,我又“自愿”填表交费,当然,孩子仍然见不到她所填科目的兴趣活动课。
年年看新闻,年年盼。盼政府查处学校的这项诈骗勒索性质的乱收费,盼我们家长不再被勒索。希望一次次变失望,心情逐渐变绝望!
完全子虚乌有的“兴趣活动课”、鼻子底下发生的事情、城区所有的中小学都“涉案”,竟然无人查处!如此长期的、大面积的、公开的违法犯罪行为居然存在了7年以上!
看看他们在《兴趣活动填报表》的说明中是如何调侃家长和政府的:“我们向你们郑重承诺:我们的活动内容是实在的、活动时间是充足的、授课老师是专业的、学生参与是自愿的。”
简直猖狂至极!其无耻的嘴脸跃然纸上!
学校是社会的公共资源,他们凭什么利用对公共资源的占有,去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他们有工商登记吗?他们申报纳税了吗?他们这样做是学校领导是个人行为,还是被政府默许的?那个“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个什么东东?它有能力在同一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学生开展“兴趣活动”的教学吗?他们非法收取的钱财有账目吗?这些赃款去向何处?
虚构兴趣活动课的事实,骗取家长钱财,在法律上,这是毫无疑义的诈骗!即使是家长自愿填表交费,只要“青少年活动中心”没有提供它承诺的兴趣活动课的教学,仍然是诈骗!
利用子虚乌有“兴趣活动课”收敛钱财,属于诈骗!挟持孩子,勒索家长,属于绑架!这些都是刑法里的重罪啊!老师和学校怎么能干这种人渣干的事情?孩子敬他们为师,以他们为样榜,视犯罪为常态,天啦,我们的孩子将来会成长为罪犯吗?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还有未来吗?
为了孩子,为了正义,我请求政府和有良心的媒体,对这项持续多年的犯罪活动作深入调查,
1,它什么时候开始的?它涉及的学校范围究竟有多大?涉案金额究竟有多少?
2,什么人和机构策划实施的?非法收入是如何分赃的?
3,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参与其中或默许?
5月26日续
我对学校、对孩子要求不高,只希望学校把我孩子教育成人即可。成为一个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和爱憎分明的人。
昨天,女儿背着我向她妈妈要了150元,交这个学期的“兴趣活动”费。我很生气。女儿像以前一样,劝我算了,别顶真了,他们要钱,就给他算了!我问她,那张《兴趣活动填报表》呢?原来她不敢拿出来给我签字,怕我拿着《填报表》去找市长。她私下填写后交了。学校把孩子教育成这样了:面对诈骗,面对犯罪,简单的屈服算了!
荆州市学校的诈骗犯罪公然存在7年(以上)无人去依法查处,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们全体家长、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我们全社会都向“绑架”孩子的学校屈服了!
不能这样下去了!
别说此事与你无关!有良心的政府监管者、媒体工作者,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你们该有所作为了!
扮演好“黑猫警长”的角色,揪出并惩罚犯罪的“老鼠”,做给孩子们看,让他们知道,犯罪是要受到惩罚的!
一个学生一年被敲诈300,一个学校2000人,一个学校一年敲诈学生60万。
城区30个学校6万人(估计人数数),一年敲诈学生1800万!7年敲诈学生1.26亿!
数额惊人!罪行严重!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不问责不足以平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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