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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陕西省咸阳市 2012-7-16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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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2年2月1日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精神,加强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要求,商务部拟于2012年选择20个城市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将对试点城市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连续3年每年提供1000万元财政支持,以增强城市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和物流批发辐射功能。 3月29日,省商务厅下发《关于申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市商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此次申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壮腰工程”的重要工作,全局上下积极行动,立即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摸清行业家底,总结前段工作实绩,科学制定了工作方案。3月31日,按时向省商务厅上报了《荆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请示》,并制作完成有关申报材料。
在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经商务部特批,我市参加了4月6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座谈会”。参加这次会议的绝大多数是省会城市,全国只有2个地级城市参加,荆州市位列其中。
省商务厅在座谈会上代表湖北力举武汉、荆州为试点城市,并向商务部上报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报告》。以正式文件向商务部推荐了武汉市和荆州市。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向欣司长在会议最后总结讲话时,对我市的工作2次给予高度评价:一是称赞荆州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行动敏捷,在全国第一个以红头文件形式,成立了“荆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得力;市政府《关于推进体制创新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对我市前段的工作进行了肯定,他认为荆州市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其中,五个中心、10个平台、22个项目等措施得力,表明各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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