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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燃烧的白雪 于 2012-7-23 18:13 编辑
今天刚从别的城市转了一趟回来,刚刚下火车,感到一身轻松。这时已在火车站等候多时的老公,一看到我们就过来帮我们拿行李,顺手就将烟头扔了。不料三个戴着红袖章的“同志”马上冲上来拦住我们的车,要罚款50元,于是,老公将烟头拣起来,并陪礼道歉,但是那三个“同志”说不交罚款不许走,并且从包里拿出一张“政府文件”说,你们看,我们是依法罚款,我们说,已经拣起来了,他们说,文件上说的很清楚,拣了也要罚。我问“你们这样做岂不是在做业务吗?那个“女同志”说:是的。最后,我们只有认了,他们搜了钱,大摇大摆的走找下一个目标了。
我无法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刚刚的轻松一扫而光,我从内心感到一种恶寒!! 家乡人民的行为和我刚刚去的那个城市人民的行为之间的差距,已经远远超过一个天上一天地下的距离了,我不敢想,别的城市的人来这里受到这样的礼遇会是什么心情。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公共场合丢烟头是不对,但是就不能给别人一个改过的机会吗,我们觉得你们仅仅就是城市环境的协管员或者是劝导员,还是要以宣传劝导为主,罚款的目的也不还是为了让大家自觉遵守吗?这些戴红袖章的老大妈她们具备对行人处罚的资格和权力吗?听朋友说她们是靠从罚款中提成,如果这样,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完全变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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