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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7-26 1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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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湖南 发表于 2012-7-25 22:25 
的确交通管理不光是交警的事,有些问题需要政府来统筹,但个人认为交警是主导,要对交通安全负总责,需要其 ...
也许还有些职责不明的地方,比如花300万建的一中天桥,所以成了摆设。只要是妨碍交通安全的交警都有责任解决或向上反映。
/ V4 B' |( d1 d" S1 M" h) E0 w7 w还有就是纠正违章,那可是交警正管的事,机动车好办可以扣分罚款,行人和非机动车呢。提个建议:记得好多年前对于骑自行车带人的处罚,发一个红袖标一个小红旗,抓住下一个违章的才算完,效果非常好,不一定非要真金白银的罚款。还可以强制他看宣传片、抄交通法规等等。
真心感谢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关于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法律赋予交警的职权是劝导、制止和处罚。现实情况是,劝导和制止的作用非常有限,处罚在当前的环境中非常“艰难”,像楼上朋友所说的以前“强制执勤、看宣传片、抄交通法规”等办法,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可惜的是,现在于法无据,如果采取此类方式,则涉嫌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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