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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城管“红袖章”变身罚款员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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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8 14: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爱我家000 于 2012-7-28 20:08 编辑

据了解,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城管协管员、市容环卫监督员的资质考察。3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0名城管协管员和市容环卫监督员,对招聘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对城管协管员、市市容环卫监督员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了城管协管员、市市容环卫监督员罚没不开票据、将罚没违法据为己有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城管协管员、市容环卫监督员受政府部门委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健全了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市容环卫工作人员、市容环卫监督员等“四员联勤”的工作机制。“四员联勤”小组分别布点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子、商家集市等不同地域,每个小组配备至少2名具有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另外2人协助执法人员按通告规定进行依法行政执法。我曾经因乱丢烟头,也被大妈们抓了个正着,执法人员现场对我处以了20元的罚款(可怜哪……),并拿出那个通告,现场组织我学习(丢人哪……)。他们向我介绍,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向市民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卫生的行为习惯,对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城管协管员、环卫监督员、环卫保洁员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中心城区乱扔乱吐、乱帖乱画、乱牵乱挂、乱停乱倒等“八乱”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虽然我受了罚,交了罚款,但回过头来,一想,如果人人如我乱丢乱扔,荆门城区岂不很快变成了垃圾场……。
因此,我觉得“红袖章”执法资质不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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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7 20: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原猎手 于 2012-7-29 20:09 编辑



  中新网荆门7月27日电(记者 吴奇勇)生活在城市需要有优美的环境和文明的素质,湖北荆门市戴“红袖章”的市容环卫和交通秩序监督员2011年8月上岗,经过近一年的实施,“红袖章”执法在湖北省荆门市民中引起很大争议。

  近日,记者在湖北省荆门市中心城区中天街附近对一群戴“红袖章”的市容环卫和交通秩序监督员如何工作进行了近3小时的暗访,发现“红袖章”执法简单,和设立之初政府要求的劝导教育为主相去甚远。从记者暗访开始至下午17点,3名监督员大多时间在一超市门口吹空调。17点20分左右,监督员开始对街道上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一男子摆脱3监督员的包围,将饮料杯拾起丢到垃圾桶。3监督员在一卖零食的巷口等待,17:30分,一女青年带小孩刚在巷口买完花生,丢弃一个花生壳,3监督员上前,直接对女青年处罚10元,女青年表示不知情,要求将花生壳捡入垃圾桶未获准许,僵持5分钟左右,女青年缴款离开。和女青年同行朋友告诉监督员有多人在他们执法时也在抛洒,一男监督员说:“你把他抓来,我也罚他……”。

  7月26日,荆门市环卫局姜姓副局长诉记者,市容环卫和交通秩序监督员执法是荆门市相关部门去湖南省学习考察回来的先进经验,目前全湖北省各地都在实施。环卫局分管的工会主席说:“荆门市目前在岗监督员50名,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规占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罚,每次50元。记者发现的罚十元是监督员人性化执法了,车辆违规停放监督员也可现场处罚,罚款都上缴了。对监督员的确有任务要求,比如每天劝导教育不低于3次,处罚不低于一次。”对于罚款去向,姜副局长告诉记者,罚款由监督员交给小组长,小组长交到市容环卫管理处,然后上缴环卫局财务部门统一进财政账户。记者追问运行8个多月来,平均每月大概有多少资金进入财政账户时,姜局长说:“这个不能告诉你……”。

  记者在荆门市当地网站搜索发现,关于监督员执法的帖子很多,有监督员执法被打的,也有监督员态度傲慢的。网民意见一方面对政府设置监督员表示支持,谴责违章行为可耻,需要监督;一方面对监督员执法程序和方法表示不理解,怎么三五成群上来不管什么情况,直接罚款。

  当地媒体报道:“2011年8月18日下午,荆门市城市市容环卫和交通秩序监督员培训暨上岗仪式在荆门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荆门市300名市容环卫和交通秩序监督员上岗,他们将专职紧盯市容环卫和交通安全,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和交通警察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规占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制止和处罚。”今天看来,设立初衷和现实状况有差距。

  荆门市民韩小姐说,现在连警察都不能现场处罚,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也应该由城管部门处罚,监督员只是劳务派遣的员工,他们的执法权力是不是违规?中天街本来就有城管中队,这些事都监督员做了,城管干什么去?市民质疑,这是不是就是城管部门将执法权外包了。在荆门市环卫局姜副局长提供给记者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八乱行为”的通告》上,记者发现,十余项各类行为的处罚标准基本涵盖了城管执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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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宁波市 2012-7-27 21: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湖咋没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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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7 21: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听一朋友说他把车停荆门宾馆的路口竟然被戴红袖头的大妈拦着罚了款,开口一百,最好还了半天价交20块钱了事。朋友很不解。
关注焦点、关注民生、关注家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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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杭州市 2012-7-27 2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记者一线 于 2012-7-27 21:48 编辑

MD,这个局长搭车水费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搭车交警收车辆垃圾费。弄几个老太太到处收罚款。看来他出门考察只是在学如何收费。根本不是在想如何改变城市面貌,强烈鄙视这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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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7 22: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报道做的好,市民很这个很反感,我们坚决反对和唾弃随手扔垃圾和不讲公共卫生的行为,自从这些协管员上路以来,市民反映就比较大,整天戴个红袖章三五成群在在树下聊天、要不就是在超市门前吹空调,要不就是在街上晃来晃去,根本就没有尽职尽责的劝导市民,更没有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现在更是变味,动不动就罚款,行政执法要着装,要出示执法证的,绝不可以乱来。
楚塞三湘接 荆门九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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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8 07: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通过处罚来教育!

荆城市民太多不好习惯,应该进行纠正!有人管总比放任自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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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8 08: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罚款代替监督固然不妥
但是对不良习惯以教育能起作用么
罚款这种手段是必要的
猎手于人畜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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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9 15: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家乡发展 发表于 2012-7-27 21:21
今天听一朋友说他把车停荆门宾馆的路口竟然被戴红袖头的大妈拦着罚了款,开口一百,最好还了半天价交20块钱 ...

关版你才知道?
戴袖章的是两个女的(有个编号115,态度非常强势),一个男的,你临时停车时她们不过来劝导、阻止,而是躲在旁边的树荫里,一旦你要开车走的时候,立马从傍边窜出来,男的就站车后面,两个女的就在车窗两边,拿出她们的“红头文件”,还有身上佩戴的城管局和交警支队颁发的工作证,伸手要罚款,开价一百,一般10-20元解决问题。
这像不像钓鱼执法?说钓鱼执法吧,她们又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说不是钓鱼执法吧,她们又还能罚款~殊不知究竟是在维护荆门城区的环境卫生秩序,还是在打着维护秩序的旗号创收?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八乱”行为的通告>第七条规定: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每台(次)罚款100元;造成路面损坏的,赔偿直接损失。不知道宾馆对面(凤台小巷路口)那个地方是人行道、街道、还是机动车道?是不是不能停车?如果不能停,是不是要画个明显的标志?
本来是不想说的,因为每天在这里呆着,这种躲猫猫罚款的现象每天都在上演,简直成了某些人的财窝子。看的多了,确实有点气愤,所以就嘟噜两句。
提醒各位开车的朋友,一定要注意,荆门宾馆对面的凤台小巷路口是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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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7-29 16: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荆门市又来了第九乱:乱罚款。
用一颗真诚的心关注荆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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