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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加拿大 2012-8-12 1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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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乡村旅游当作农村支柱产业将是一种历史性的错误。
乡村旅游的发展应该是基于科学的发展观念,而不是随意跟“风”,这不是时尚可以解决的问题。另外,资源的利用需要考虑“机会成本”,一个小小的水塘,如果用来进行生态养殖所获得的收益,可能要比将其用来进行旅游活动所获得的收益要大得多。如果当地政府将乡村旅游直接视为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的手段则,有可能会不利于乡村旅游的发展。规模化将使乡村旅游完全成为大众旅游的牺牲品,乡村旅游的休闲功能将无法体现。 市场导向或市场主导是现代制造业和一般商业企业行为的基本规律。消费需求是人们投资、生产及从事商业行为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律。原因在于,首先,乡村旅游的市场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多数都是都市人群。 乡村旅游者更关注目的地的乡村特征,更愿意参与乡野观光,体验当地的居民生活等活动。其次,即使是在进行乡村旅游开发的乡村中,村民依然是当地人的第一身份识别,他们是以主人的身份生活于此,旅游生产活动只不过是在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中增加了一部分新的内容,而非是对过去生活的替代。而且乡民所承载的乡村性文化本身也是一种吸引物。以所谓的市场需求进行改变,让他们像“酒店”服务员一样接待游客只会弄巧成拙。
乡村旅游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倾向很明显。从零星的旅游接待到设施投资,到主动促销再到扩大设施投入,形成新环境和新变化,导致当地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等。城镇化后的乡村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乡村环境失去原有的特征,这时即便旅游活动仍在继续,但已经不能再被称为“乡村旅游”了,如桂林“阳朔”和云南“丽江”。民风和民俗是一个民族或群体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沉淀下来的文化特质,只有在他们的生活中这些特质才能够有最真实的表现。就旅游而言,这些乡民的民风和民俗也是体现“差异”性的根本基础。因此,一旦改变后,这一基础就将被动摇,并且逐渐丧失其原有的风貌和真实性。一个没有真实性的事物也就无从谈起其可持续性。因此,乡村旅游发展稍有不慎,就会无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只有将休闲作为乡村旅游的主要功能,才能够实现其可持续性,因为这将把乡村旅游看作是“安静”的旅游方式,而不是“赶集式”的、大兴土木、大搞建设的大众式的旅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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