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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正义”从字面上看,没有多大的联系,但我下面要讲述的一件故事,却发现它们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发人深省,令我至今萦怀在心。
2010年4月3日下午13:40,本人乘车从太和回鄂州,在长岭至东沟中间的加油站路段,遭遇堵车。刚想上前问个明白,一路人急忙跑到我的车前,说前面发生了车祸,一辆白色小货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后逃逸了,伤者亲属向过往车辆求助,请求追赶并将伤者送往市人民医院,但遭到了拒绝,伤者亲属在路旁不停地哀求、痛哭流涕,其形甚惨。
我立刻叫司机(本人妹夫,在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赶往现场,发现伤者倒在摩托车旁,额头上鲜血直流,已不省人事,处于休克状态,地面上已是血迹斑斑,两妇女抱着伤者头部不停地哀嚎。这一情形深深地震憾了我,情不自禁地跨步上前,急令两妇女用卫生纸按住伤者的出血口,在一男性路人的配合下,我们四人合力将伤者抬到我的车上。
“妹夫,快点开车,将伤者送往市一医院”,我急促地吩咐妹夫。妹夫说:“要稳中求快,我已经打了‘110’报了警,逃逸车辆是跑不掉的。”
13:43,我向鄂州市“120”急救中心报了警,告知这位伤者的受伤部位、车辆行驶的路线,请求鄂州市一医院脑外科专家待命准备手术器械、准备在一医院生命通道前接车。
13:45,再次向鄂州“110”指挥中心报警,告知逃逸车辆的去向、伤者亲属记下的车牌号码,请求沿途派出所和值勤交警予以拦截。
13:56,“120”急救中心(值班电话07113383201)来电告知我,市一医院的手术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一医院有专职人员接车,请我们放心。
14:28,我们的车辆安全到达市一医院,伤者得到了急时的救治,头部手术顺利完成,伤者度过了鬼门关。
路上,伤者亲属告诉我,她姓余,脑外伤者是她玄叔,他们是长岭余湾人,受伤倒地后,她曾哀求过往车辆及本湾的司机追击逃逸车辆并将玄叔送往医院,但被他们一一拒绝了。
4月5日21:02,伤者侄女(其手机号:13647115950)给我打电话,说她们家族是长岭水产养殖大户在长岭街和鄂州水产市场都有门面,生意很红火,要请我吃饭,要当面感谢我。我说,那没有必要。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每一位有良知的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为开车逃逸的胆怯司机感到悲哀,他的良心和正气何在?依据《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驾车撞人逃逸、破坏现场者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4日该肇事司机被交警查获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和民事赔偿。难道交通肇事者不心知肚明,还不从中吸取教训?
过往车辆为何见死不救,为何不协助送医?面对鲜活的生命,他们难道不惊悚?不敬畏?没有侧隐之心?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匡扶正义、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应该是时代的最强音。
党和政府经常倡导“学雷锋,做好事”、“五讲四美三热爱”、“八荣八耻”,不知我们的干部群众是否深刻领会并付诸行动?是政府宣传不到位,还是教育体制的缺失?
4月5日中午12:00,我和从北京回太和祭祖的一位同学陈世才及鄂州的几位同窗好友一起在“老街坊”吃饭,谈起4月3日13:30左右发生在东沟加油站旁的车辆撞人逃逸事件,几位同乡感慨不已!一同乡说,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他的姑父也是在东沟附近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肇事司机下车后察看伤者还有一口气,竟然倒车在他姑父身上重新碾压一遍,然后开车逃逸。由于是深夜,没有第三者目击这一惨状。直到凌晨四点,才被赶早集的村民发现,遂报警送医。老天有眼,他的姑父被救活了,通过两个月的治疗,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幸运的是他姑父记住了大货车的车牌号,经交警调查取证,最终将无良司机绳之以法。然而,令人气愤的是这台大货车没有办理保险、无良司机家境十分贫困,民事赔偿只能由当地政府买单了。
我不禁疑惑,该车辆没有购买车险,交警是如何为他办理年检手续的?该车又是如何在公路上行驶的?交警平时没有检查吗?
这充分说明执法体制和机制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导致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违法者得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这种不良现象。
听完同乡的一席话,同学们嘘唏不已,无不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诚然,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国家是发展和进步了,物质丰富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精神生活的缺失却令人不敢恭维。
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应该是无价的,应该是高于一切的。为什么有人漠视生命?为什么有人不见义勇为?这不是什么道德沦丧的问题,应该是社会正义缺失的问题。
人字的结构是相互支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社会的公平正义鼓与呼应该是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最高美德、就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最高境界一样,具有无穷的生命力和活力,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始动力。
政府、市场、公民社会是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关注正义等于关注自己,关注他人等于关注社会,关注社会等于关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因为社会是国家的缩影,是公民释放民意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社会和谐需要正义,科学发展呼唤正义。
如果不匡扶正义、不关注和无视正义,谈何社会的公平公正、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谈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谈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建设?谈何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谈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谈何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如果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缺乏正义,那么损人利已、违法乱纪、背离人民、危害祖国、愚昧无知、好逸恶劳、见利忘义、骄奢淫逸的事情就会成为常态,各种社会乱象就会层出不穷,造成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影响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政治秩序的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正义的缺失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缺失,必然导致政策、法律、法规的形同虚设;导致公民行为失范,心灵失落、语言粗俗;敬畏生命和环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土之木,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湖北省鄂州市城管局 民盟鄂州市委四支部委员 邱雪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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