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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8-14 23: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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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仙桃市“移动杯”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场、园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消委各分会、各工商所:
为加强诚信仙桃建设,着力培养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进一步健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市消费者委员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仙桃移动”杯——仙桃市“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强化诚信建设为主线,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和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展示我市服务行业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创先进,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为推动仙桃经济跨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二、活动组织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市日报、市邮政局、市电视台、江汉热线网站协办,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仙桃分公司冠名协办。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三、参与评选对象
参与评选对象:仙桃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房地产企业、金融、医院、通信、邮政、有线电视、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旅游、宾馆饭店等企事业单位。候选单位将通过企业申报、行业组织和行政机关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活动组委会审定产生。
四、评选标准及原则
(一)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不因违法而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2、坚持质量第一,严把产品、服务质量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不生产、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消费者;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能公平、公正、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当地同行业先进水平;
4、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服务优质高效,推行服务承诺制,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6、信息披露真实充分,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注重诚信建设,文明创建成绩显著,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
8、无其它失信或欺诈行为。
(二)评选原则
1.坚持综合原则。评选活动以消费者投票方式为主,并征询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活动以政府引导为主,消费者广泛参与,以规范的制度、统一的标准、严格的程序保证评选质量。只要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不分配指标,但要适当限制数量。
3.坚持无偿原则。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干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评选方式及有关活动
(一)本次选票投票分为固定选票、语音、短信、网络投票四种方式。评选企业名单和投票规则将在媒体公布,消费者根据意愿自行投票评选。
1、固定选票由仙桃市邮政局印制 3万份邮政邮筒,采取邮寄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以及在固定场所发放和回收;语音、短信投票分别由中国仙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同时开通;网络投票由江汉热线网站开通。
2、投票只设定“诚信单位”项,每次投票评选诚信单位不能超过15个,多选无效。固定选票、语音、短信、网络投票数之和为被评选单位的最终得票数,是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活动组委会审定产生15个“仙桃市诚信单位”,授牌表彰,并发表诚信宣言。
3、本次活动将参加幸运消费者抽奖,本次抽奖共设30个幸运消费者奖,每名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抽奖定于颁奖活动现场进行,分别由冠名企业负责人、获得“仙桃市诚信单位”称号和企业负责人和社会监督员从投票中随机抽取。
(二)为了扩大“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的影响和实际效果,活动组委会将开展三项活动:一是举办“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启动仪式,扩大宣传效应及公众的知晓参与面;二是固定选票发放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投票渠道;三是开展诚信单位与消费者面对面活动,通过媒体采访和现场接触,为广大市民释疑解惑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六、活动组织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评选活动各相关单位要从关注民生,服务仙桃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对待,切实重视,做好协调、配合与沟通工作。具体分工是: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市消委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负责接受评选报名,并做好各类评选方式的统计和选票发放的衔接,负责对各消委组织和委员单位的宣传发动;市工商局消保分局负责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负责调查了解;各新闻媒体要开辟诚信仙桃宣传专栏(专题),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报道,组织诚信单位与消费者见面活动。
(二)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将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机制,规范投票评选行为:一是活动开展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选5名普通消费者担任投票评选的社会监督员。二是活动期间在市工商局设立“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可直接反映被评单位的不诚信行为。三是利用选票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四是参评单位有不良投票行为等不诚信现象发生,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活动时间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申报推荐、资格审查阶段(7月2日至7月30日),企事业单位申报到各辖区消委分会,消委分会初审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同时行政机关、各行业协会也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企业;二是评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消费者通过固定选票、语音、短信、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评选;三是评选统计和公示阶段(9月3日至10月30日)。根据投票结果和审议结论,将前15名诚信单位名单在报纸、电视和网站上公示;四是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12月20日公布“仙桃市诚信单位”获奖名单,颁奖授牌。12月 20日在媒体公布从投票参与者中抽取的30名幸运消费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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