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牌楼农户鱼塘死鱼事件调查处理结果的 回 帖 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多方调查取证,对污染物进行全面分析,对上游企业逐家进行排查确定,现已查明。造成2012年7月30日王林港牌楼镇新生村三组、五组三口鱼塘死鱼事件的责任企业是李志军塑料加工厂,该厂位于王林港上游新生村六组,在生产废塑料造粒过程中将清洗废塑料袋产生超标废水直排王林港,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东宝区环保局处理结果是:一是责令李志军塑料加工厂停止生产;二是会同新生村村委会促成污染双方达成污染损害赔偿协议,由李志军塑料加工厂赔偿两受害农户22000元经济损失。 市环保部门责令东宝区环保局应加大对污染企业监管力度,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对该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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