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的荆门市康复优抚医院 尊敬的媒体:
我叫黄锋,2012年8月3日早晨,我的爱人王海英因感觉腹中胎儿2号活动减少,于是再次到湖北省荆门市康复医院产科找主治医生李运芳作检查(从怀孕之初一直就是李医生跟踪检查)。李运芳叫王海英做胎心监护,检查过程中,医护人员说胎儿心跳较平,胎动20分钟1-2次,让王海英赶快找主治医生,说恐有危险。王海英找到李医生,李说这种情况很正常,你是年龄大(35岁)月份重(已怀孕34周+5天),孩子还有三十来天就要生了,你回家休息。王海英很担心,说胎儿较以前动的少,检查的医护人员说不是很好,让我一定找您仔细看看。李说我有二十来年的从医经验,你不放心,那就吸氧4天吧,上下午各一次,每次半小时,吸完了再来找我复查。于是王海英交钱吸氧,1天后即4号晚9点多,王海英感觉一阵腹痛,然后动红,急忙赶到医院,值班医生用胎心监护仪发现胎儿无心跳,又连忙做B超检查,发现胎儿已死亡。 我从外地赶回后,5号上午值班医生催促引产,但孕妇体温升高,无法引产,医院产科及院领导一直无人出面,王海英精神近乎崩溃,胎儿死在腹中,我气愤又无奈,于是我母亲在产科护士站大吵,后业务院长苏院长出面,我们提出产妇危急,我们现在不放心,要求转到市二医处理,先救产妇。苏院长同意后派救护车送到二医。6号上午我与我堂兄来到康复医院,苏院长与邓院长(康复医院医疗事故小组组长)共同出面,提出一切等胎儿引产后再说。 因我爱人是大龄产妇,又是疤痕子宫,胎儿死亡对腹内已有感染迹象,处理危险。二医产科王主任帮助我爱人在8号中午取出胎儿,发现胎儿及胎盘完好,但肚脐眼脐带约1厘米处较别处偏细,可能是扭转痕迹。 9日上午8点30分,我与我姐夫,堂兄到康复医院产科找院领导协商处理此事,等了半个多小时,无人问津,问护士,护士长说已打电话了,别人是领导,来不来是领导的事,我们管不着。气愤之下我把护士赶出护士站,不允许她们进入,说院领导不来,我们就不走。这时候保卫科人员赶到现场站在门口,9点30分保卫科吕志朋突然带来了一阵社会青年,不问原因,冲上来就打,捡起医院物品往其身上乱砸,将我姐夫打趴在地,我们将其送入二医住院,泉口派出所民警说会秉公办理。后来院方还是无人出面,于是我做了一横幅“康妇产科,还我小孩,置之不理,天理何在”,于中午1点30分竖在了医院门口公路花坛旁。2点时保卫科吕志朋带四十余名社会青年冲过来就打,抢走横幅,随身所带刀具将我母亲手部划伤,后送入二医治疗,缝了二十多针,出警民警将我送到泉口派出所留下笔录。9日晚上院方给我堂兄联系,说10日上午讨论。 10日,11日两天上午与院方谈论,院方认为针对产妇的处理都是按照书上,国家的规范来处理的,后来还采取了吸气的措施,院方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对于两次喊社会青年打人一事,院方避而不谈。我们认为高龄孕妇本身就比别人风险高,在孕妇自述感觉胎动减少和胎心监护显示有风险存在时,一直跟踪治疗的主治医生李运芳还信誓旦旦的说没有任何问题,没有提示有任何风险,也没有采取更进一步的检查措施,存在严重失职。院方强硬表态:你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去吧,法医判我们赔我们就赔,法院不判我们赔我们就不赔。 我们与派出所联系,泉口派出所领导说:针对打人一事,我们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以后有了消息就通知我们,两次打人事情,事实明确,人员清楚。可派出所就是一直在侦查。 目前我家中的情况是胎儿死亡,我爱人精神晃惚,近乎崩溃,以后不知道有没有后遗症,我的母亲,姐夫相继被医院请的社会人员打伤入院,整个家庭笼罩在阴影中,医药费也无人问津。我们不是医闹,我们寻求公道,法制社会,却相继发生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天理何在,法理何在? 黄锋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