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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而婚姻生活也占据了一个人一生的大半部分时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仍旧是很多夫妻向往的,不少男女都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着。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却引起了网上的“口水仗”。有人认为现在的婚姻越来越“现实化”,弄得婚姻法也受到了现实的影响;有人认为将女人的“战斗力”提升到和男人一样的高度,本来就是一种更不公平的待遇,毕竟女人在婚姻中“牺牲”的东西远比男人要多;还有人戏称以后老公成为了房东,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儿”,更有人讲,爱我,就把我的名字放到“房产证”上。
这让很多寻求婚姻庇护的女人情何以堪。当然,这句话并不是贬义,毕竟婚姻生活里,女人确实要承受和付出的更多,比如操持家务,比如生育和养育孩子等等,这些付出都是男人们不能或难以做到的。而且对于很多女人来讲,婚姻本身就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意味着全心全意,也意味着一个“家”。家能带来的是什么,当然是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虽然说现在女人的经济地位越来越提升,但是很多传统的思维仍然存在,男主外女主内仍然是现代婚姻生活的主流。而当这种安全感不在,例如夫妻生活的婚房不是自己支付的首付,也不是自己的。若离婚无房者将面临“净身出户”,这确实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如果这一方是女性的话,此前为之付出的心血和时间,甚至青春,都不如钱重要。
网络上有人算了一笔账,虽然是调侃,但也有给女人们的警醒作用: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的男人一枝花,他可以坐拥豪宅满面春风。而那些立志于做家庭主妇的女人们,你们伤的起吗?
女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确在不断的提高,与之相应的就是女人开始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确实是无可厚非;但是碍于国内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不论是男女,如果一下子要改变这种观念确实很难,而且这样的压力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承担的。在新解释中,却理所应当地把这些责任和压力统统交付于女人,甚至有为男人减轻责任以及为他们开脱的嫌疑,如此看来还是有欠公平的。在婚姻中,男人要承担经济压力,女人却要承担部分经济压力,但对全职家庭主妇而言,付出了青春,透支了事业,却得不到任何回报也就罢了,却无法得到一个婚姻的定义丸,当离婚成本变低时,男人会拿离婚当耻辱吗?如果不是耻辱他们会在乎吗?
就像专家解析的: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得女人不得不自己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已经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去努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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