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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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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荆门晚报报道: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日前下发文件,对我市2012年秋季高中收费标准进行规范,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和市级重点(示范)高中计划生学费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今年我市对高中择校生招收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由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下调到20%,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仍然维持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和10%。择校生的学费标准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7万元(即每生每学期4500元)、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1万元(即每生每学期3500元)、一般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即每生每学期2500元)。择校生按此规定缴纳学费后,学校不得再加收学费。对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元。住学生公寓的按市物价局相关批文执行。
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省规定的代收费项目,应本着自愿和不盈利的原则收取,据实结算。代收费总额不得突破2011年春季制定的课改后的收费标准,文理科均为每生每学期397元。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小学初中如何收费 秋季开学在即,各中小学将陆续报名开课,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收费?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执行荆价发[2009]49号和荆价发[2009]53号文件,各学校须严格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据介绍,今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与往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化,继续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荆价发[2009]49号和荆价发[2009]53号文件规定执行。今年秋季,我市小学1-2年级需缴课本费和作业本费75元,3-6年级需缴95元,初中1-3年级需缴费170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末学校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和作业本的开支情况与学生进行结算,若有结余,要如数退还学生。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得强制集中就餐。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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