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荆门模式”
——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践与探索之一 荆门日报 记者 叶进 高先勇
编者按: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新型城镇化是“三化同步”的突破口,“两转”(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转移)则是城乡一体化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经验和成果。即日起,荆门日报推出“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践与探索”系列报道,总结成绩,启迪思路,激发全市人民在城乡一体化道路上再接再厉,奋勇前行。
近日,市委、市政府拟定了《关于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从而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农村人口转移创造条件。这是继2009年4月,我市在全省首次推广并正式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规范文本后,对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又一有力举措。
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从农民之间自发流转,到政府引导,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个市场主体参与,对我市农产品扩大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种植和养殖科技含量,培育品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47.71万亩,占全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320万亩的14.91%,其中规模经营面积(户经营面积30亩以上)超过32万亩。
土地流转,“流”出了生机,“转”出了活力。
增收之门
今年春节过后,许行兵就迫不及待地把自家的15亩自留地存入了该村的土地存贷合作社,“以后我就能安心当这个‘甩手掌柜’了。”钟祥市石牌镇彭墩村的这位农机手说话时语气中透着欣喜。
许行兵的15亩地以亩均1100元/年的价格存在了合作社,合同期为5年,他每年可从土地流转中获益16500元。许行兵说,15亩土地收益只是他收入来源中的很小一部分。存入土地后,他可以安心当农机手,一台旋耕机、一台插秧机、一台收割机,每年可为他创造5—6万元的纯收入。如今,像许行兵一样的村民在彭墩还有很多,他们逐渐实现了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彭墩村在迁村腾地后,将多出来的土地确权给农民,使该村每户农民增加土地8亩左右。没有能力种地的农民,通过政府及进村企业的引导,自愿加入企业,将土地存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贷给企业经营。
彭墩村土地存贷合作社自2008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运作类似土地交易4000余亩,达到全村耕地总面积的50%。通过土地存贷,农民不仅能从纯土地耕作模式中解放出来,还可以通过创业、打工增加收入。该村去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80万元,在土地“存贷”中获利占到总收入来源的90%以上。村集体通过土地存贷合作社,将农民存入的土地贷给青龙湖企业,用于发展畜禽养殖和太空莲、蔬菜种植等农业产业经营项目,并抽取企业收益的10%作为红利。“村企共建”模式,在摸索中不断创新发展。
陈兴元是钟祥市胡集镇虎山村农民,2010年初他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后,就改行在钟祥市稻香农机专业合作社当起了用水工。“每天早上8点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月工资1000元,和城里的工人一样!”陈兴元说。
在虎山村,像陈兴元这样的农户有242户,他们把土地流转给村里的合作社,然后外出打工增加收入。而村里则用工业反哺农业,扶持合作社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延长产业链,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加工业,使土地的效益实现最大化。
两年来,合作社对虎山村农民第二次分红达到43万元。虎山村把农民从土地里解放出来,或外出打工,或被村里企业所吸收,去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3万元,村集体年纯收入过1000万元。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对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经济整体效益,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市农村经营管理局负责人说。根据调查,凡经过土地流转并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其收入比未入社的农民收入至少高出20%。
规模之举
经营农田30亩以上的农户,被称为规模经营户。在我市,一个农户种30亩以上的比比皆是,种100亩以上的也不少见。我市共有农用土地接近1000万亩(不含屈家岭管理区),其中规模经营面积为97万亩。在到目前流转的47.71万亩土地中,流入家庭农场和生产大户的41.56万亩,流入专业合作社的2.11万亩,流入企业的1.94万亩,流入其他经营主体的为2.10万亩。
钟祥市石牌镇邹巷村村民王宗林,家有5口人,2个劳力。目前,他从附近两个村流转土地570亩,建起了家庭农牧场,将420亩低洼地改成了粮棉丰产田,主要用于棉花生产,承包110亩荒地用于植树造林,并建起了年出栏1000头生猪、出笼3万只鸡鸭的家庭养殖场。
京山县有茶场15个,茶园面积8000多亩。过去,各茶场分散经营,产品种类虽多,但真正能立足市场、叫得响的品牌少。2005年,该县依托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常家洞茶厂,联合另外6家茶叶生产企业,成立专业合作社,吸纳社员千余户。合作社在培管、采摘、制作、包装上统一标准,采取交易额返利、纯利润再分配和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同时还按适当比例提取公益金、公积金、风险金,做到既最大限度让利于社员,又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建社后,“常家洞”茶频频亮相,相继获得第二、三届中国(武汉)农博会金奖、首届中国(武汉)林博会金奖;通过有机茶专业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2006年,一举入选全国名优茶“二十佳”行列。
近几年,我市采取这一系列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手段,使我市规模经营户数量每年都在增加,规模经营让我市的种植与养殖越来越具特色。
探索之路
土地流转,没有可以照搬的模式。近几年,我市通过探索,积极引导各类现代农业领军人物、农业科技示范户、种田能手,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通过农村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经营权,开展集中连片生产经营。目前,全市单一经营主体达到3689个,涌现了冯晓燕、王宗林等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养殖大户。
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在户、服务在社”新的规模经营发展模式,加强统一经营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作用,提升合作社发展活力带动农户的能力。目前,我市共有310个合作社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入股土地或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或采用租赁、招标和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农村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租赁、招标等方式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方式,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建设高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从农民自发到政府引导,不仅出现了单一经营主体、股份制经营主体、合作式经营主体等形式多样化,而且还具有农村土地流向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主体多元性的特色。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流转和农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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