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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开庭审理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记者(作者):王斌华 孟卫军 时间:2012-08-31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湖北鄂州讯 记者 王斌华 通讯员孟卫军】8月31日,湖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出庭受审的是年仅45岁的鄂州市一公司女老板鲍亚娣。 检察机关指控其触犯非法集资诈骗罪等4个罪名。鲍亚娣在自己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虚报100万注册资本骗得工商执照。并谎称承接湖北省黄石军分区建设工程急需资金,采取允诺高息为诱饵,不断借新债还旧债,分别骗取鄂州市民徐某等18人非法集资款共计人民币484.3万元。
A、谎称承接了大工程,允诺高息18人被骗484.3万元
据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3月份,被告人鲍亚娣承接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的经济适用住房彩铝窗制作安装工程。2010年2月,被告人鲍亚娣与鄂钢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人民币210万元。2010年9月,被告人鲍亚娣参与黄石军分区建设工程投标,未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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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被告人鲍亚娣虚构上述工程缺乏资金周转,并谎称承接湖北省黄石军分区建设工程急需资金,采取允诺高息为诱饵,不断借新债还旧债,分别骗取鄂州市民徐某等18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484.3万元,因不堪高息重负,被告人鲍亚娣资金链断裂。至案发前,鲍亚娣仅偿还非法集资款本息合计人民币45.4万元,余款人民币438.9万元无力偿还。这被骗的18人中,张女士最多,她一个人就110万;姚女士最少,被骗3万。2010年11月,被告人鲍亚娣为了躲避债务,携子女逃离湖北鄂州市。案发后,被告人鲍亚娣通过他人还清鄂女士、何女士集资款47.3万元。2011年8月15日,被告人鲍亚娣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8月19日,被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B、自己手上没有钱,虚报100万注册资本骗得工商执照 为了方便接工程,被告人鲍亚娣在自己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委托鄂州市天正代理工商事务所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其使用伪造的银行凭证,骗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进而骗得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009年9月10日,被告人鲍亚娣在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市分行申请办理了牡丹记账卡。2010年8月19日,被告人鲍亚娣持卡透支5万,经过银行催收仍然不归还。2009年7月31日,被告人鲍亚娣谎称请客吃饭,并承诺3天内归还,从受害人陆女士处骗得人民币1万元。 C、女老板当庭认犯集资诈骗罪,认为另3个罪名不成立 法庭上,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鲍亚娣触犯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虚报注册资金罪等4个罪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鲍亚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给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触犯刑法,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女老板鲍亚娣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承认自己触犯集资诈骗罪,认为另3个罪名定性不准确。她称自己借钱大部分是用于工程,由于是高息,所以借钱还钱超过了本金。公司资金链断裂后,高利贷债主逼债太紧,自己才铤而走险。她称,关于虚报注册公司,她当时在委托代理事务所注册登记公司时,其使用伪造的银行凭证自己不知情。当日下午,法庭经过庭审质证、辩论,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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