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院的关注,现将我院“8.13”交通事故情况说明如下: 2012年8月13日上午,我院反贪局局长根据我院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经分管检察长批准,乘坐鄂HB059号警车,赴武汉看望因心脏病做手术的爱人,车辆由我院聘请专职驾驶员伍波驾驶。上午11时许,车辆沿荆门到武汉方向行驶在武荆高速应城路段,有一拾荒老人横穿高速公路,因前方有二辆车避让过程中挡住我方视线,导致驾驶员在紧急制动中刮撞到该老人。事发后我方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老人送至应城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入武汉市协和医院救治,经诊断,老人左小腿骨折及胸肋骨损伤。事发后,我院党组多次派人到医院看望老人,目前老人伤情稳定,正在康复中。该事故经湖北高速交警总队汉川大队依法处理,并由交警部门聘请湖北平安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出具车辆司法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经驾驶员及受伤老人家属双方质证获得认可。意见书指出:鄂HB059号警车安全技术状况达标;事故形态为制动作用中刮撞行人;事故发生前行驶速度为98.9Km/h。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目前正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