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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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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2-9-4 2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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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认为在000670S*ST天发的重整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严重问题: 1、2007年11月,荆州市有关方面暗箱操作,不经公开竟拍,在未对重组方进行严格考察的情况下,以0.27元/股的价格将股权[/b分别)转卖给上海舜元投资和浙江金马控股公司,致使股权得以在深交所分别过户。(涉嫌内幕交易和蓄意逃避要约收购不超过30%的有关规定); 2、荆州市财补贴给上市公司的1.9亿元,被上海舜元和浙江金马逃避相关规定随意使用,上市公司却无法按承诺按期恢复上市(涉嫌向舜元和金马公司利益输送); 3、在000670S*ST天发石油重整过程中,荆州市有关方面也存在严重的侵吞上市公司资产问题: (1)S*ST天发上市公司的8项核心石油资产以2.18亿元分别拍卖给荆州市国资委下属公司及私营公司,其价格低于拍卖参考价2.74亿元,更低于评估价5.71亿元以及以下长期投资类资产 1、油品经营类长期投资。参考价:2170万元。2、液化气经营类长期投资。参考价:1349万元。3、湖北天恩石化船运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参考价:3346万元。4、荆州市天济药业有限公司长期投资。参考价:167万元。5、荆州市汽车贸易中心长期投资。参考价:416万元。 拍卖15天后,其中的三项资产又以3亿多元的参考价拍卖掉。也就是说,仅半个月的时间,其中的3项资产估值就超过原来的8项资产总值(涉嫌内部利益输送和变相倒买倒卖上市公司资产) (2)2006年,以作价54,630,031.11元的天济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赔偿欠天发公司的债务;1年后进行破产重整时,仅以167万元出售给荆州市国资委下属公司(涉嫌内部利益输送) (3)S*ST天发公司拥有位于荆州市开发区沙岑路北1347215.93平方米土地,截至2006年9月30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4226.60万元,作价赔偿欠天发公司的债务。在本次破产重整过程中未曾涉及,在破产重整后的财务报表中也未有任何体现。也就是说,该土地从S*ST天发上市公司的资产清单中凭空消失。(涉嫌侵吞S*ST天发上市公司巨额土地资产及其增值收益) (4)2005年计提1亿元的荆襄高速公路投资,亿元的债权从上市公司S*ST天发公司的资产清单中凭空消失。(涉嫌侵吞S*ST天发上市公司巨额投资及其收益) (5)在宣布天发重整完成后,仍将天发石油的加油站及油气库等设施低价转卖给中石化.且以此和荆州国资委所属公司组成联营公司联合经营,导致上市公司S*ST天发的三个石油经营牌照丧失.(涉嫌违法侵占上市公司资产,造成上市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严重流失) (6)S*ST天发的2007年3季报表明:截至2007年9月30日,天发石油每股净资产1.02元,公积金2.016元。S*ST天发的净资产为3.33亿元。公积金5.488亿元。可是在荆州市对S*ST天发进行破产重整减免了几亿元债务后,减免的债务不仅没有在财务报表中作为盈利体现出来,S*ST天发上市公司却变成无资产无负债的净壳。(S*ST天发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公积金和减免债务产生的利润凭空消失,涉嫌违法虚构财务报表) 荆州市有关部门无视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广大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未经考察的情况下,使上海舜元在根本不具备上市资格(舜元公司注册时间和经济实力都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的状态下,骗取了上市公司000670天发的控股权,给上市公司000670S*ST天发的三万多公众流通股股东造成严重精神和心理伤害及物质损失。由此,我们恳请李鸿忠省长.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 1、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深入调查,严惩违法侵吞上市公司资产、进行利益输送、违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行为,恢复S*ST天发公司公众股东应有的权益,从而真正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2、按照“坚决将不诚信、不守诺的并购重组方拒之于资本市场大门之外”-尚福林的讲话精神。敦促荆州市有关方面按照股权拍卖公告要求,依法让上海舜元和浙江金马公司退出,另选有实力、守信用的重组方,尽快推进S*ST天发公司步入良性经营轨道。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此致 敬礼! S*ST天发公司流通股东(签名):吴xx
天发这一荆州史上最大企业被荆州市政府溅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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