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方不亮西方亮 于 2012-9-12 19:47 编辑
是合法改制,还是合伙瓜分国有资产? 原蕲春汽运公司在1993年兼并黄冈地区四队时,四队资产为 4494万元。该汽运公司在2004年改制前,是湖北省同行企业20强之一、黄冈地区同行第一,年收入在4000万元左右,年利税在800万元以上。 在2004年改制时,被评估为3375万元,而当时县汽运公司资产(车辆、线路、场地、厂房、门店等市值超过1.2亿),如今市值超过5亿元。 国营汽运公司被低评、低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违背改制政策:未按国资监委、财政部2004年2月1日【3号令】执行。文件规定,企业改制违背其中一条者改制无效。而汽运公司违背了其中5条。 (2) 做假账(900万元左右),转移资产(178万元),隐匿资产(3000万元以上)。 (3) 原国有汽运公司在改制时,不是进入市场竞争拍卖或竞价转让,而是自评、自卖、自买。 (4) 自买价1002万元(其中领导层现金入股190万元,欠条320万元)。 由于资产低评估,造成国有资产大流失,职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买断工龄安置费等,人平4800元,就被赶出汽运公司。 职工从2004年6月上访至今9年了,有领导在接待上访者时表了态,有的机关下了文件——其中“鄂高检”下发【鄂反贪字100号】,要求立案查处。蕲春汽运公司在改制中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而蕲春原个别领导,权大于法,怕自己受到牵连,采取拖、骗等手段愚弄汽运公司职工,并将蕲春检察院立案抓住并剃了光头的几名嫌疑人,保释到县纪委,由县纪委调查处理,最后,嫌疑人被关了几天就放了。由此县纪委出台了一个真真假假的调查报告。 由于县纪委真真假假的调查报告,导致2008年6月24日县政府出台了一个既不符合政策又不符合事实,至今迟迟不能落实的政府文件,即收购汽运公司原被人为低评估的5处房产和没收相关资产,这其中又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汽运公司职工强烈要求: (1) 国有资产不得流失。 (2) 对违法违纪人员以国法党纪处理。 (3) 按企业改制政策,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祈求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解决落实,企盼新闻媒体给予报道,欢迎网友评论和转载。 蕲春县原汽运公司员工拜求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