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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谭志国(原巴东船厂厂长),谭曲波:35岁(已故);谭志国与前妻所生,系谭志国长子;柳卯芝:后母。由于谭志国和外人争长江边的一个船码头,指派自己的亲生儿子联系黑道中人帮忙去打架(公安局有档案可查),事谭志国撒手不管,并让谭曲波回老家清太坪镇竹园坪村。由于打架事件使得谭曲波身背巨债,家人随时都受到黑道中人的威胁,谭曲波只得外出打工挣钱来还这笔不小的债务,家中老奶奶由我向青媛(谭曲波之妻)照顾。
由于我们夫妇特别孝顺奶奶,对其照顾周到,奶奶生前曾多次对村委会干部说她死后要将其土地山林和房屋(农村土房)交于我们夫妇二人名下,因为这件事谭志国夫妇回到竹园坪与其老母发生口角,谭志国夫妇非要将其送给外人,还和其老母亲争吵了起来,老人一气之下趁其不备竟然在家中上吊自杀(与谭志国夫妇发生口角当晚),最后村委会干部按照老人生前口头遗嘱将林权证土地承包合同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划到我向青媛和谭严(谭曲波之子)名下,由于谭曲波谭志国柳卯芝全都是城镇非农业户口。
2012年2月24日,谭曲波在福建惠安县打工,不幸意外身亡,当时惠安县领导非常重视,由常务副县长成立专班处理此事(有据可查)由家属我向青媛(死者之妻),谭志凯(死者幺叔,竹园坪村书记),谭江波(死者同父异母的弟弟)等前往出事地处理后事,与当地老板谈的抚恤金30万,死者父亲谭志国与当地老板通电话后第二天,竟然得到的回复是一分钱没有,谭志国竟然说死的是他谭家的人,自己把尸体火化带回来,还说孙子的读书钱生活费由他当爷爷的给(死者生前在一起做事的朋友说,抚恤金老板私下打到了谭志国的账上)。
由于生活越来越困难,我不得不忙时回家种地,闲时到附近镇上打工给孩子挣生活费,即使是在这种艰苦情况下,我们孤儿寡母也没有向政府申请低保,没有向谭志国伸手要一分钱。
2012年9月4日,我回家收割庄稼才发现我曾经居住的房子的门锁已被他们换掉,我没能进到自己的家。就在2012年9月7号,突然接到巴东县法院的传票,打开一看惊呆了,谭志国,柳卯芝(后母),谭江波(死者之弟)竟然将我和我11岁的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政府撤销我的《林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这是要将我们母子逼上绝路啊!他的孙子谭严才11岁,他可什么都不懂啊,他是谭志国的亲孙子呀!世上有这样的爷爷对待自己的亲孙子吗?奶奶这么做可以理解,为了她自己的亲生子女,是二奶奶,可是爷爷是亲爷爷呀!天理难容呀!
向青媛 2012年9月14日
原帖:父亲逼死亲生儿子后又将儿媳和年仅11的孙子赶出家门_百姓说事_巴东论坛_巴东百姓网http://www.badong.cc/forum/thread-64038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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