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行政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0]313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11]774号)要求,现就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行政中心
(二)项目申报单位:荆州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北至张沟路,南至荆沙大道,东至江汉路,西至园林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06600平方米(办公和公共用房88000平方米,设备用房2600平方米,附属用房160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2亿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土地等资产置换方式筹集。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方式,就该项目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反馈。
三、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16-8459107 邮箱:jzsfgwtzk2010@126.com
(以上内容请严格按照省政府批示同意的项目建设方案填写。)
二、公示方式
以下三种方式需同时进行
(一)项目所在地市、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在其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项目所在地市、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在其党报上公示;
(三)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张贴公示通知书。
三、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16-8459107 邮箱:jzsfgwtzk2010@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方式,就该项目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请将公示材料、群众意见及其说明、整改、吸收情况及时反馈我委,我委据此及责任承诺书批复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