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蟠龙晓渡 于 2012-9-29 10:26 编辑
昊坤江景名苑的故事(四) ——补偿 2009年有那么几位正直而好事的学者上书人大,要求重新修订拆迁补偿方案。这一下捣乱了一些人发财梦。还在娘胎中的江景名苑的主人“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坐不住了。为了与新拆迁补偿方案抢时间,昊坤江景名苑于2010年元月出炉了。仓促之处随处可见:批准公文是2010年元月至2010年12月拆完。也就是说2010年元月开始,2012年12月末必须拆完。可是市拆迁办却不给力。拆迁公告于2010年3月才出台 ,该公告要求拆迁户3月6日至8月6日去该公司主张权益,也就是说给拆迁人的时间不到四个月了。同时拆迁公告还称:需拆除红线图范围以内的房屋。在具体拆迁范围后面又加上以红线图为主,但未见红线图。只能有两种解释:一是红线图根本就没出来,为了抢在新拆迁法出台前而抢出公告。二是获批的就是2002年开发商买的那块地的开发项目。当然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市拆迁办的领导水平太低。不管怎么说,市拆迁办的公告是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市民发的告示具有地方法规的法律效应。拆迁人与拆迁户必须遵守。可是开发商却在拆迁户主张权益的有效期内于5月18日动工拆屋了。无非是与新拆迁法抢时间。实施廉价补偿。直到今天我们都末见该公司的拆迁补偿方案。说是拆一还一,我们的“一”很清楚,能居住的成品房。而开发商的“一”呢?是成品房还是毛坯房不得而知。拆的“一”是实用面积,还的“一” 是不是实用面积也不得而知。如需现金补偿,则每平方1800元、2000元、2400元、2800元,这也太不值钱了吧,纯属强买强卖!还不能告,因为法院是谁主张、谁主证。我们没有其书面补偿方案就没有证据。至于过渡安置费没有多少拆迁户能到手的。因为你多要了面积,还差他的钱。自然就不给你了。(安置费是安置用的不应抵扣)。你交房子时,差你的钱自然会给。可是偏偏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抵扣了。拆迁户变成了欠债户。若能顺利搬进新居,就成房奴了。如若不同意其条件,断水断电砸窗砸门,成天跟随,有家不能归,有班不能上。有拆迁户两个多月不能归家!恐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