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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家长怀疑孩子尸体被混烧向殡仪馆追索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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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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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9-19 17: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石家长怀疑孩子尸体被混烧向殡仪馆追索人格权
发布时间: 2012-09-19 15:07   来源: 楚天时报  记者赖家琦 进入电子报

    楚天时报讯 两个年龄相仿、个头相当的孩子,遇难后被送往黄石市殡仪馆火化,结果出现了咄咄怪事:一份骨灰有2.5斤多,另一份却重7.9斤多,两者相差三倍,这让两个孩子的家长难以接受。
    家长们怀疑,殡仪馆当时将两具尸体进行了混烧,侵犯了其孩子的人格权,状告殡仪馆各索赔精神损害费10万元(共20万元),并要求殡仪馆将骨灰恢复原状。此案昨在黄石港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发】
    看电影没回家,孩童尸体江边被发现
    据受害孩童家长回忆,小伟和小聪(均为化名)两年前就读于黄石市十五中初一年级,是同班同学。2010年5月29日“六·一”儿童节放假的前一天晚上,学校组织学生看电影,两个孩子看完电影后一直没有回家。
    第二天,心急如焚的家长开始四处寻找爱子。几经寻找,家长们得知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以下简称长航黄石公安分局)黄石港派出所打捞了两具小孩的尸体,家长们通过辨认警方拍摄的现场照片,确认了两具尸体正是张某民、魏某华之子小伟,以及张某、刘某勇之子小聪。
    长航黄石公安分局尸检报告显示,两具尸体在2010年6月3日上午7点在江边发现并打捞上岸。检验结果称,两具尸体无外伤痕,排除外力作用致死,不排除溺亡可能。打捞尸体当天,长航黄石公安分局通知黄石市殡葬管理所,要求将尸体进行火化。
    【疑惑】
    骨灰重量差三倍,怀疑殡仪馆混烧尸体
    家长在得知尸体被火化后,便前去认领,认领时他们傻了眼:一份骨灰有2.5斤多,另一份却重达7.9斤多。
    据了解,两个孩子均生于1997年8月。小聪的母亲张女士说,两孩子不但年龄相仿,身高、体重也都差不多,自己儿子小聪甚至比小伟还要矮一点,但小聪的骨灰却有7.9斤多,两份骨灰的重量相差这么大有点不合常理。“我母亲去年去世,火化的骨灰只有5斤多,一个孩子的骨灰却超过一个成人,这有点说不过去。”张女士说。
    两家家长据此推测,黄石市殡仪馆在火化时操作不规范导致了上述结果。即对第一具尸体火化后没有取出包装又紧接着火化第二具尸体,然后将两具骨灰混合在一起随意分为两部分包装;或者就是将两具尸体同时同炉火化,然后再分成两部分。
    由于怀疑各自儿子的骨灰遭混合,四名家长一直没有认领骨灰,导致两个孩子的骨灰至今仍寄存在殡仪馆。
    【殡葬所】
    无违规操作,恢复骨灰原状不可能
    黄石市殡葬管理所代理人认为,原告称两具尸体被混烧只是主观猜测,没有事实依据。殡葬管理所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尸体进行火化的,不存在违规操作,不应承担责任。
    该代理人还指出,原告不能证明其尸体火化后应该有多重,骨灰的重量差异也不是被告的行为所导致,尸体的火化重量与死者生前的身高和体重没有实质性关系,也找不到相关科学依据。
    对于原告的诉求,该代理人指出:“恢复骨灰原状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原告的要求我们不能满足。”
    针对原告的质疑,该代理人解释说,骨灰重量的多少完全因个体而异,火化时熔炉的温度、熔炉的大小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技术等各种因素都会影响遗体火化后骨灰的重量。两具尸体的火化重量是黄石市殡葬管理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火化后的结果,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事实的尊重。
    被告还认为,黄石市殡仪馆之前只是黄石市殡葬管理所的一个内设机构,现已撤销,其本身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四位家长一起作为原告也不合规,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家长】
    毁损尸体侵犯人格权,索赔20万元
    昨日,小聪的父亲和小伟的母亲均未到庭。
    小聪的母亲张女士说,孩子的离去对她打击很大,此前她已与丈夫离了婚,儿子是她和前夫一生的念想,之前她曾想过将两孩子的骨灰葬在一起。但自己现已移民香港,前夫又常居广东,不可能将儿子骨灰长留黄石,想葬在身边方便祭拜,却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
    小伟的父亲张先生说,儿子死后,妻子就长病不起,至今还在医院住院,这次只能委托他到庭参加庭审。
    两位家长认为,按照文化传统和民间习俗,死者的骨灰对死者家属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寄托了家属对死者的哀悼和思念之情。他们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对两具尸体的完整性造成了永久性的毁损,侵犯了其孩子的人格权,也给孩子家属的精神造成重大伤害。两家庭共索赔精神损害费共20万元。
    庭审结束时,法官试图主持双方调解,但黄石市殡葬管理所认为自己无责,不同意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
    对此,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表示,这是黄石首例人格侵权案,《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人格权保护条款同样适用于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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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2-9-19 18: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咄咄怪事?能给个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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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土耳其 2012-9-19 20: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缺德事也干得出来,还振振有辞,太他**扯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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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河北省沧州市 2012-9-20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也只有黄石才做的出来…看,这就是黄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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