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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梅戏狼 于 2012-9-20 11:21 编辑
18日18时18路公汽活见鬼: 女士要抓”小偷”
18日斜阳渐归西, 又到一日下班时, 哪料想收到一短信, 催我去大东方800校友相聚.
狼人我匆匆去路边车站, 五时二十分于市公路局站登上18路公汽, 哪料想平日车上人不多, 下班时分此刻却是人多相互挤.
我挪到车后门处站立, 伸出右手将前立柱扶紧, 哪料想立柱上已是五手接手龙却是四手白晰, 狼人乃男人思有揩油之疑.
我伸出左手将车左侧上方拉手接住, 松开右手向后左方且作位移, 哪料想彼处是手手相接, 此处却是人与人擦肩相挤.
前进中难免磕磕碰碰, 撞上左前方女士肩包甚是无意(注:手袋,此时背在右肩上,我在她右后方) 哪料想她横目将我扫视, 立马左手伸入手袋来搜集.
因包包背在在右肩上, 她左手一伸难到底, 哪料想她心更急, 索性放下包双手伸入来寻觅.
这一做有效应, 把前后旅客目光吸, 哪料想钱包手机在一起, 她还是柳眉倒竖眼相逼.
狼人我是心血头上涌, 目光呆滞目红耳赤. 哪料想她将包包放置她胸前, 余光带怒不停息.
难得同乘公汽人相见, 生活在城市同一底层次, 哪料想搭车活见鬼, 误会之下我真想哭泣.
狼人我人老人呆行动缓, 双眼裸视力合计不及0.4, 哪料想今生若是从事”一本万利业” 一日三餐混个饱饭都问题.
夕阳西下车内暗, 女士面容未记, 哪料想有朝再同车, 请你告诉我:”我曾经见过你!”
因要到武汉开会,未核对.请编辑帮助我分一段落,每四句一段,见原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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