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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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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可是这些地方经常有人遛狗。一些怕狗的市民,尤其是小孩,一看到有人遛狗就躲得远远的。人们在路上走,一不小心就会踩着狗屎……”连日来,市民刘女士、罗先生等人给荆门晚报热线打来电话,希望人们文明养狗,不要在公共场所遛狗,以免狗咬伤市民。
读者报料——左腿被大黑狗咬伤
9月23日7时50分左右,市民罗先生和朋友在城区龙泉公园游玩时,突然看到一条长约1米的大黑狗窜进公园,罗先生躲闪不及,左腿被大黑狗咬伤,并留下几个血淋淋的狗牙齿印。等罗先生回过神来时,大黑狗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罗先生的朋友一路跟踪大黑狗到城区团结街,但没有发现大黑狗的主人。
“公园是市民游玩的地方,不是遛狗场所,但一些市民却不顾公园的规定,擅自把狗带进公园。前些日子,我带着女儿在龙泉公园游玩时,看到几位市民带着宠物狗在公园里溜达,狗的主人不仅没有给狗系狗链,还让狗随地大小便,更任其到处乱跑吓坏游客。我3岁的女儿被一条高大的哈士奇吓得哇哇大哭,我哄了半天女儿才不哭了。”市民刘女士如是说。
网友声音——请别在公共场所遛狗
网友“荆城啄木鸟”:荆门很多市民都喜欢养狗,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很多狗都没有办证,也没有按时打疫苗。一些市民养狗又不注重公共道德,经常带着狗去公园、广场、商场溜达,有的甚至还把狗带到酒店用餐,不仅很不卫生,还给其他人带来不便。人们在公园或广场游玩时,看到草地上宠物留下的粪便,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心情。
网友“驿路梨花”:天鹅广场、象山景区每天都有不少遛狗者,其中早上和傍晚更是“高峰期”,很多狗主人都做不到文明遛狗,他们的狗不仅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而且大多没有系狗链,对市民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网友“鱼儿”:广场、公园毕竟是休闲散步的地方,虽然宠物给人们带来很多乐趣,但是谁都不希望在散步的同时遇到什么意外情况。在公园遛狗多少会给公园的环境带来一些影响。我希望养狗的市民自觉遵守公园的管理和规定。
网友“闲情逸致”:让狗在公共场所四处奔跑,既影响环境卫生,又存在安全隐患,不让遛狗又不符合市民的意愿。我认为荆门可以仿效一些大城市的做法:设立一个专门的“遛狗区”,以满足养狗人士的需要。
记者调查——公共场所遛狗者不少
连日来,记者在城区龙泉公园、天鹅广场、廉政广场、月亮湖广场、浏河岛游园广场等地走访时发现,到处都有市民遛狗的身影。在城区廉政广场,一只白色小狗时而在草地上“浇水施肥”,时而在步板砖上奔跑。在月亮湖广场,几只大小各异的狗狗玩得正欢,几名狗主人坐在一旁交流着养狗心得。在浏河岛游园广场,一市民带着一条大黑狗四处溜达,正在这里游玩的市民大多躲得远远的,离开时狗主人既没有清理狗留下的粪便,又没有给狗系上狗链。在龙泉公园,一狗主人告诉记者,她的狗很听话,不会伤害游玩的市民。
“前些日子,我在城区一家大型医院看病时,看到一中年女子竟然将宠物狗带到了医院,很不文明!”市民周女士如是说。
部门意见——公共场所狗患管理难
罗先生被大黑狗咬伤后,市龙泉公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调看当日的监控录像,协助罗先生查找咬人的大黑狗及其主人的相关信息。《龙泉公园游园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自觉爱护公园内生态观赏性动物,禁止扑捉或伤害动物,禁止宠物入园,但不少遛狗者根本不听劝告。市龙泉公园管理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防止市民在公园里遛狗,该处在公园的各个入口都设置了禁止携带宠物游园的指示牌(如图)。由于公园是开放式的,工作人员很难对所有遛狗者进行监管。一些市民对不准带狗入公园的规定很抗拒,有时工作人员劝说还会遭人白眼。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没有处罚权,遇到遛狗的市民不能罚款,除了劝说也别无他法。
市广场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说,每当有市民到广场上遛狗时,他们都会上前劝导,但不少狗主人依然我行我素,不把管理人员的话当回事。
经常在龙泉公园健身的张先生希望公安、城管部门以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对随意在公共场所遛狗的人进行处罚,清除公共场所狗患,确保市民安全出行。(荆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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