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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岳论谈] 有没有人管管“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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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2 11: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为正义呐喊 于 2012-10-2 20:39 编辑

DSC02373.jpg 有没有人管管“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文化馆与其单位职工刘艺为牟取暴利,设立教育培训机构“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聘请无教师资格证书、还在在校学生的杜风云担任教师,进行虚假宣传,开展艺术教育培训。201075日,“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收取原告培训费1000元,招收小孩进行舞蹈培训。2011122日上午840左右, 我女儿陈雨欣在被告处上舞蹈课,因培训教师不负责任,无相应的教育管理能力,也没有教师资格证,致使在控腰的陈雨欣受伤倒地导致脊髓损伤并下肢不全瘫。事发后,我女儿腿疼即不能正常上课,但文化馆并未即时通知家属,也没有送其到医院治疗。直到上午放学,饶秋菊将女儿背回家,我女儿疼痛得无法忍受,就将原告送到武当山特区医院,但该医院建议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此后,我们和文化馆的老师一同送到十堰太和医疗治疗。最我女儿出院后,造成脊髓损伤并又肢不全瘫。我多次找其反映,至今未能得到赔偿。
一,文化馆建立“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这一机构,有何法律依据,是否经过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反正工商部门是没有办手续。
二,其聘用在校学生杜凤云到文化馆工作,经过了什么程序和手续,有什么依据?
三,文化馆一共收了上百个学生,对于一个事业单位,其收费有何法律依据?对于收费种类及标准有何法律依据?是否经过上级机关及物价部门批准?
四,文化馆收费,刘艺打了一个便条,没有正式发票,也没有什么财务手续。文化馆一再说,这是单位办的培训班,文化馆是有资质的。那么这些钱应该上交国家,出具正式发票收据。那么我要问这些钱到哪里了, 是归了国家,还是归了单位的小金库?还是归了刘艺个人?如归他刘艺个人得了,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他为什么不出具正式发票?他们的财务管理是如此混乱!
以上问题,请领导依法核实处理,并且敦促其尽快给我女儿赔偿损失,早日给我一个说法。我的要求是:
一,给我女儿赔偿。
二,查查文化馆办的培训班的收钱问题,有没有流入私人的腰包;该没收的要没收,该上国库的要上交国家,并追究责任。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要退钱。
三,文化馆办的培训班“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要取缔,不合法的工作人员要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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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4 11: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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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5 22: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查文化馆办的培训班的收钱问题,有没有流入私人的腰包;该没收的要没收,该上国库的要上交国家,并追究责任。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要退钱。

      文化馆办的培训班“武当山特区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中心”要取缔,不合法的工作人员要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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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7 11: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的事故,平头老百姓无后台,根本就不会公正解决,官官相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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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9 21: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市抵腐 发表于 2012-10-7 11:41
像这样的事故,平头老百姓无后台,根本就不会公正解决,官官相互啊。

的确官官相护,事到如今也无人问津,为官者呀,你为啥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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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9 2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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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10 13: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良民都在忙钓鱼岛的事,好像没时间过问这些小事,可有句话怎么说着:小不治则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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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10 2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546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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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12 15: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市抵腐 发表于 2012-10-7 11:41
像这样的事故,平头老百姓无后台,根本就不会公正解决,官官相互啊。

“小雨案”的当事人爆料:法院把太和医院追加为第三被告,是因为特区文化馆的201110月份的一份申请,申请书上说“有证据表明太和医院已经和小雨家人达成医疗事故私下赔偿协议”(大致意思是这样)。当事人直到现在才知道,文化馆说谎从来不打草稿,打官司更不需要证据,太无视法律尊严,信口雌黄,随手拈来。当事人更莫名其妙的是,法院也没有就此事进行核实,或通过任何渠道告知当事人及其律师。更为奇怪的是,法院批准了此申请并把太和医院追加为第三被告。今天,当事人在法院要求复印文化馆提供给法庭的这份申请,庭长说要律师来提取。呜呼,文化馆、刘艺你们还是人吗?法律在你们眼里究竟是一纸空文,还是你们口中的三寸不烂之舌?你们的心何安,你们没有孩子没有人的行为吗??!!!
有当时代课老师证言,有文化馆公章的药费(20000元)收条,有视频中刘艺并不否认的小孩在文化馆摔倒的证词,有2011年文化馆亲临现场参与的太和医院骨外、神外专家对小孩病情的术前会诊,有一份让人大跌眼镜的虚假因果鉴定,还有........案件何去何从,法院如何左右,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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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10-14 11: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武当山特区文化馆仍然在办班,三四百人的培训班,是在让人担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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