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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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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昨天我托朋友帮我发了一篇关于要求中辰公司加强对出租队伍管理,拾到客人手机要归还的贴子,得到了很多热心朋友的回应。本来此事甚小,不值得惊动您们的心思,但是看到爱人这几天闷闷不乐,与相关人员打电话得到的回信让人气愤不已(骂我是神经病),有些想法,想向你咨询一下,如果你觉得此事确实于法不能解决,我也就此做罢。
1、爱人用的是旧手机三年了,才换了一个新手机,三星GALAXY3,丢了总会让人心疼,手机是不贵,几千块钱,可是不知道我国关于不当得利这件事是多少可以追究?经我家人向某派出所询问后,先是说如要确定是谁拾到后可以配合做工作,后来找到联系人后再去就直接不理,不知是何原因?
2、爱人手机丢失后,我就启用了追踪位置和锁定功能,以及换卡警告功能,收到了13774008650机主发来的换卡警告信息,凭这些证据可以做什么,能向哪些部门申诉解决问题,如果派出所不理我还能怎么做?难道只能在家骂娘或者真的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说句实话,不是真的找不到人,是怕找到了人,自己怎么解决,一冲动起来做出事麻烦得还是自己)?
3、有困难找警察!还是有困难找警察? 你觉得呢,
你是网络新闻发言人,不知道你是不是天天在上网,但如果你上网看到,能否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还是说如果你说这个事情证据不足解决不了,我就彻底不管这事了。只是觉得在现在的社会,不至于这样吧,心里确实很咽不下这口气!我相信你也是有家的人,看着家人难受,自己总该做点什么吧!各位网友,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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