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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细心的市民发现,城区多处人行横道、公交站台附近的路面上多了三个大字——“车让人”。笔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城区各主干道都施画了“车让人”标识。
“车让人”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更是一个有效的安全通行规则。然而,随着车辆的俱增,一些司机喜欢开霸道车、赌气车,甚至遇行人不减速、不停车,从而制造了许多不该发生的流血交通事件。这些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机动车车主缺乏自律意识,不懂礼让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施画“车让人”标识,可以更直观地提醒司机谨慎驾驶,让司机自觉养成礼让行人的好习惯,有效减少路面隐患。
笔者在象山一路一处“车让人”标识前看到,过往车辆到此纷纷放慢速度,亮起了刹车灯。一位公交车司机表示,他每天都会开车经过这条路,自从看到这醒目的“车让人”标识后,总会下意识地减速让行。笔者还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多数市民对“车让人”的提醒表示欢迎:“这样的标识,起码让司机们知道了在斑马线前车是要让行人的。”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让出一份安全;让出一份秩序。司机理当要讲究礼让的观念,在开车的过程中讲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好习惯,遇行人横穿道路,应当避让,这样不仅给行人增添一份安全,也为和谐、文明城市增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荆门交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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