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白 “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搭起一个小屋子,筑起泥巴房子,支起九行云豆架,……从早晨的面纱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午夜是一片闪亮,正午是一片紫光,傍晚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那水声日日夜夜拍打着湖滨,不管我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都在我内心深处听到这声音。”
william butle yeats 1890年作品
该作是叶芝早期作品,早期的叶芝是属于神秘主义和象征主义的。1887年叶芝参加了伦敦神秘主义者巴拉弗斯基的“接神论”团体,与叶芝“后期象征主义”不同的是,叶芝的早期作品更多的带有唯美主义色彩。
该诗写于叶芝25岁的时候,25岁,一个很好的年纪。年轻人永远追求生活的崇高感和艺术化,神秘主义的和赞同古代希腊美学思想的叶芝内心总是激荡着一种远方的回响。
我就要走了,走,离开,是叶芝本诗的一个主题。为什么离开海德格尔说过诗意的栖息和此间与彼岸的关系,人生就是这样非此即彼。
茵纳斯弗利岛是爱尔兰传说中的一个小岛,叶芝在这里描绘了一个唯美的世界,如屋子、篱笆、云豆、蜜蜂这样一些田园风光。
也许只有在宁静中才会下降,才会使得作者追求美的心灵得以安宁。因此在一个人生的早晨和黄昏,从带着面纱的落寞时光到一个人歌唱的时候,一切都被艺术的美镀上了光亮。
到处飞舞着的云雀的翅膀,在这里云雀是美好的象征,而翅膀则是想象的力量。在欧洲鸟儿总是和诗人结合在一起的,如歌德笔下的夜莺。
想象中的生活永远胜于生活本身,文学永远是高于生活的,这就是文学和生活的不同,也是文学的意义所在。
我就要走了,因为听到了水声,水在这里是时间的流逝,是焦灼也是渴望,是民族传统积淀的深刻印象,是所有美丽、崇高、善良的激发,在工业时代的反复回响。
寻找美,寻找终极,寻找崇高背后的意义,这或者是叶芝25岁人生的全部目的。
“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那水声日日夜夜拍打着湖滨,不管我站在车行道还是阴暗的人行道,都在内心深处听到这声音。
2003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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