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荆门市教育局 于 2012-10-30 10:50 编辑
关于网民反映我市部分初中违规问题 调查情况的回复
2012年10月20日,有网民在荆门社区发帖反映我市部分初中违规办学和教师违规补课,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组成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文峰中学校内举办“东宝外校”的问题 经调查,东宝外校是经东宝区政府研究同意、东宝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文号:荆东教民【2005】4号),招生及收费分别按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为进一步解决东宝外校校区不完全独立的问题,2011年东宝外校在城郊子陵镇曾庙村征地100亩,建设新校区。现已投入1700万元,用于校舍建设,目前,教学楼、宿舍楼主体工程已竣工,校园配套设施正抓紧施工,预计2013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2012年秋东宝外校已停止在文峰校区招生,不存在校内办校和违规收费的问题。 二、关于城区初中学校教师违规补课的问题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局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重申了“各学校教师和教科研单位人员不得到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习活动,也不得组织和参与校外托管中心等民办机构的经营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师德考核机制,对违规补课、从事有偿家教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并且将师德考核结果与评职评先、绩效工资发放、教师聘用挂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治理教师有偿家教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举报和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专班明察暗访,经常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教师有偿家教。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予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