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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杭州市 2012-10-20 2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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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处理学生留级和退学中违规
并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还状告家长其行为极为恶劣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可学院利用招生前正规录取通知书的承诺、先骗学生进学校,收取费用读了一年后,就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强行决定学生留级,并收了学生留级费用后,又不管理学生,不考勤学生。还为了能够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出了问题也不上报处理,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学习,而且、至今没能拿到毕业证。
2、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留级)或(退学)之前,处分建议由学生所在系告知学生拟处分(留级)或(退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可学院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跟本不按程序办理,更不听取学生或家长的陈述和申辩,还在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时都不给通知书,也不让学生签字,更不准学生申诉,也不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使学生至今无法申诉,也不能拿到毕.业证。
3、严重违反《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内容,对半年没有请假手续,也没能进过教室的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和请假手续。还为了能够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出了问题也不上报处理并收费,还至今不退清该退的收费。
4、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学生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请假逾期不归和擅自离校者,连续两周以上,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和“学生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固定的教学活动者、应给予退学处理”。可学院为了能够违规收费、乱收费,尽对大半年没有考勤表,也没能进过教室,也没有请假手续的学生不实施任何处理,其行为又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严重造成家长各方受损而至今不负责任。
5、严重违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处分程序:“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受处分学生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三份)”;可学院在决定学生留级或退学时都不给通知书,更不可能让学生签字。
6、严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为了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申诉,学校在对学生作出的处分(留级)或(退学)决定书中,必须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可学院连“留级通知书”和“退学通知书”都不给,更不可能告之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还不准学生申诉,也不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使学生至今无法申诉,还不合理退费。
7、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校在明知学生的行为有错(已经半年没有学分和学校有规定“学生留级试读只能办理一次”),还不尽学校的义务:去“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慷成长现象”的发生,而又去决定留了级的学生再次跟班试读。学校还制规违规,知法犯法,却还要学生写保证书,后来、又去违背学生的保证内容和学校的承诺,收到钱后就言而无信,又不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更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就决定学生退学。
8、严重违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的学生,由所在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退学通知书送达本人,限其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可学院早已决定学生退学,却又不让学生及时离开学院,还照常收取费用。学院还不给退学通知书,更不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9、严重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可学校尽对大半年没有考勤表,也没有请假手续的学生不实施任何处理,并违法所得(收取留级费用)不退。
10、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民办学校“如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骗取钱财,违法所得的应退还所收费用”;可学院只退大三的乱收费8560元,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骗取的收费,违规的收费、违法的收费,和不让退学学生及时离校的住宿费。
11、严重违反学院自己的承诺:
(1)在录取学生入校时,通知书上明明白白写的是专科生学制三年,可学校收取费用读了一年后,就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强行决定学生留级,使学制三年变成了四年。
(2)给学生家长写信:说“有不及格的同学,学校将在开学后一周内安排统一补考”,但学校收取费用后就不让学生参加不及格的课程进行补考。
(3)学校在学生保证书中已同意让学生“在毕业前将自己的学分修够,以达到毕业的标准”,但学校收取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并违背学生意愿,在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以学习成绩为由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
(4)学校对(长江商报)说:“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 和“育人为本,质量至上,要让每一个孩子成人、成才”。但学生至今不能拿到毕业证,对家长的投入也至今不合理退费。
12、该学院恶人先告状:学生家长为了孩子读书,又不欠学院任何费用,学院自己制规违规,知法犯法,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退。家长被逼网上发贴,学院就去无理要求网站删帖,网站得知学院有错、不去删帖,学院就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状告学生家长,(学院只告家长发贴侵权,而对学院违规、违法、乱收费、一字不提,更不进入司法程序)。可告到现在都没有告到家长发贴有错,因为“名誉权损害是因受害人(学院)故意造成的,学生家长实话实说不存在侵权行为)。
现在,经过湖北省物价局初步调查该学院,已确认该学院确实存在违规收费,乱收费,以及自立项目的收费,也证明了学院“抖狠”只退6960元是不合理退费,而不是家长拒不去校领取退款,并责令该学院重新退费,还要继续监督检查该学院。但该学院在事实面前还不承认有错,仗势欺人,又只退8560元,还坚持不退应该退还骗取的收费,违规的收费、违法的收费,和不让退学学生及时离校的住宿费。因此,强烈要求该学院退还骗取的收费,违规的收费、违法的收费,和不让退学学生及时离校的住宿费。
实名:秦庆国。电话:(一三一九七一五一九一六,坐机前需加零)
电话:(13197151916坐机前需加零)(QQ和邮箱:161059885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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