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规定,每家新开的药店须配备一名执业药师,之前开办的药店也须配备驻店药师,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合理用药,药师不在药店时,店堂内应摆放“药师不在岗”标牌,并严禁销售处方药。 日前,记者随机走访了城区十多家药店,发现“药店无药师”、“药师不上岗”现象较为普遍。而且,药师不在岗时,没有一家药店摆放了“药师不在岗”的标牌。 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1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五医附近的一家药店,称自己的朋友在医院开了处方,想到药店找执业药师配药。该药店的一名营业员直接回复记者,店内没有执业药师。 在荆州区通惠桥路旁的一家药店内,一名穿着黑色呢子大衣的中年妇女戴着眼镜,正在给顾客推荐药品,记者在店内看到,一块白色牌子上写着“非处方药,请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旁边还有另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记者表明身份后,向中年女子咨询药店内是否有执业药师,中年女子立即走到一边不予理睬。记者发现,这个药店的营业面积有20平方米,除了中年女子和另一名年轻男子外,再也没看见其他工作人员。 在市青少年宫附近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药店门口的广告牌上写着“执业药师专业服务店”,店内一名自称是执业药师的女性工作人员称,如果记者有需要,可以把医院开的处方拿来给她看,药店若有处方上的药,可以为顾客配药,不收取额外费用。 随后,记者分别走访了航空路、太师渊路旁的一些药店,发现12家药店中,仅有3家药店自称配有执业药师。 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科主任科员黄晶介绍,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规定,自2012年开始,所有新开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就荆州城区而言,每家新开的药店必须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调查12家药店,7家无药师 “在药店买药,没看见有专业的药师指导我们买药用药,都是营业员向我们介绍的。”市民张先生称,母亲患有心血管疾病,经常到药店买药,但这种病毕竟不同于感冒,有专业人士指导,自己还是放心一些。 在荆州区花台附近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店内醒目的位置挂着一个证件,上面有“驻店药师”的字样。营业员指了指药店一角正在为顾客配药的工作人员称:“那两位就是驻店药师,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过去咨询。” 沙市航空路一家药店内,一名工作人员称自己有药师证,但他并不愿意将证件拿给记者看,她反问记者:“你是相信我30多年的从业经验?还是相信那些拿了证但没工作经验的人?” 调查中,记者发现,12家药店中,有7家药店无药师。营业员称,顾客只要拿处方到药店来,店内的工作人员就可为其配制药品。 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科主任科员黄晶介绍,《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未出台前,在城区申请开办药店的条件低一些,但也须配备药师。顾客拿着医院开的处方,可以找药师进行咨询,但所有药师无权为顾客开处方,到药店配处方的顾客信息、配药信息等必须登记在册,药师还要指导顾客用药。如果药师不在岗,药店必须禁售处方药。 药师不在药店,须摆放告示牌 在沙市太师渊路旁的一家药店内,记者想让药店内的执业药师指导用药,营业员称药店只有普通药师,她指着一块上面印有“药师证”字样的证书说:“我们店里有两名普通药师,很专业的,你可以放心地买药。”当记者询问药师是否在店内时,她告诉记者,有一名药师去度假了,另一名药师两三天才到药店来一次。 在沙市章华寺附近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注册药师证书悬挂在药店醒目位置,但没看到药师,记者想让药师指导用药,营业员称药师有事出去了,暂时不在。 记者先后在荆州东路、航空路、太师渊路走访了8家配有药师的药店,发现有6家药师不在岗,药店工作人员多半表示,药师当天休息或有事出门了。 采访中,市民王女士提出疑问,这些所谓的药师是否只是简单地挂证上岗? 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科主任科员黄晶介绍,所有的药店药师必须持证在岗,药师若有事外出,也需摆放“药师不在岗”告示牌,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前段时间,该局专门对零售药店展开了执业负责人是否在岗抽查,发现药店内药师不在岗现象确实存在,责令药店进行整改。如果药店不按期整改,监管部门将会对其进行重新认证。 对于市民提出的药师是否只是挂证上岗一问题,黄晶称,所有药店配备药师的信息将被录入平台,信息一旦存档,药师如在另外一家药店挂证,一查便知。一旦发现药店“租证”营业,监管部门必将对其进行严惩。而药店药师资料信息须悬挂在药店醒目位置,上面应注明上岗证编号、考核结果、执业单位、有效期等信息,并且附有药师本人的照片,使消费者可以更加直观、准确地获取药师信息,向药师咨询,在药师的指导下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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