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位于仙桃市南城新区核心区,是我市重要的公共设施项目。为展现城市人文历史风貌,彰显城市魅力和活力,全面展示仙桃市城市发展历程与建设发展成就,勾画仙桃未来城市发展的美好蓝图,仙桃市规划局特向社会有偿征集仙桃市城市发展相关历史资料。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反映仙桃本地风土人情、习俗及历史人文活动等的文字介绍、图片、影像或实物等。 2、反映仙桃地域变迁及各历史阶段城市风貌、城市建设的老照片、旧地图、图纸、史志文献及影像等。 3、城市历史照片。反映我市有关历史沿革,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城乡面貌巨大变化的历史照片和文字资料。 4、党政领导活动照片。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及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在我市视察、调研、工作的照片(含本市重大节庆活动)。 5、地方名人照片。我市(含在我市工作过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杰出人物以及仙桃籍在外知名人士的照片。 6、重要会议照片。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期间形成的照片。 7、重大活动照片。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办、承办的大型经贸、文体、庆典、招商引资洽谈签约、出国考察、在外举办招商会等重大活动的照片。 8、重要工程照片。我市历年来建造的重大建设项目(如:城市交通、水利、道路、桥梁设施等)、科技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的照片)。 9、重大事件照片。我市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的照片。 10、风俗民情照片。反映我市民风民俗、风土人情、民间艺术、传统文化、自然风貌、自然资源、名优特产等的照片。 11、名胜古迹照片。有关我市风景名胜、文保单位、文物古迹、古居古树、珍贵文物等各个不同时期拍摄的照片。 12、 反映城市居民生活的图片。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贝雕、剪纸等。 14、其他照片资料。其他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照片。
二、征集要求 1.照片的形成年代是2011年以前,黑白彩色不限,传统与数码不限。 2.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内容真实、数量、色彩、尺寸、年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能反映仙桃建市以来发展变化的新旧对比组照尤佳,尤其是反映我市城市历史演变,极具时代气息的摄影作品。每张照片须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 (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事件名称、人物、拍摄者联系地址、电话等)。
三、征集规则 1、投送的摄影作品要求以纪实的方法表现主题,同时作者享有独立著作权、署名权。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所有入选的作品,享有在本展馆展览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等(如海报、报纸、影视、展览和出版物),不再另付稿酬。 3、入选作品稿酬:如属个人所有,照片类一般给予100-200元/张报酬,个别珍贵或优秀摄影作品另议。 4、投送的老照片尺寸要5寸以上(含5寸),新照片规格为7寸彩色,电子文档要求3000×3000像素以上(部分1990年以前的照片像素可适当降低)等。作品为7英寸照片,胶片摄影、数码摄影不限,黑白、彩色均可,但不包括电脑后期暗房制作的照片。 5、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幅-8幅,并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连接,作品毋需装裱。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20日。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后,仙桃市规划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照片进行甄选,确定布展采用的照片。对经甄选确定采用的照片,照片权属人需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底片。 征集办公室地址:仙桃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联系人:宋利
李琦 联系电话:0728-3324181 传真:0728-3314426
电子信箱:305529483@qq.com 18129294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