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狠抓荆州“黄金十年”机遇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今后五年是湖北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未来十年是湖北发展的“黄金十年”。荆州在 “黄金十年”的机遇期要大力实施壮腰工程,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增长极,争做湖北经济发展“第四极”,就必须坚持“力度统一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到“两手硬”。 一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硬。一是在考核体系建立上硬。按照“突出个性特点、强化过程管理、注重考核实效”的要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分别拟定个性化考核内容,从责任领导、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结合运用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有据可考、有法可评。二是在考核程序执行上硬。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考核组考核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责任制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奖惩相结合等方式,使得客观、科学、公正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硬。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绩效测评和责任考评机制,把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评被确定为“合格”等次者,所在单位当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实绩突出”等次;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者,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对其单位进行跟踪考评,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年度考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调整。 另一方面,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要硬。在拓展办案手段的基础上,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一是严肃查处八类案件。即严肃查处在落实拆迁补偿和社会保障政策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在项目招投标以及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实施进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党员干部违规建房,以及土地、规划管理不到位、对违规建设处置不力的行为,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危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违纪违法行为,行贿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努力拓展案源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清理,从中排摸案件线索。借鉴公安机关做法,实行“线人”制度,利用社会资源挖掘案件线索。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信息互动,加大线索移送力度。三是积极扩展办案手段。目前,对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两规”、“两指”措施的使用越来越严格,这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要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作用,善于打“组合拳”,充分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组织的等各种手段,加快案件突破。提升办案工作科技含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违纪违法分子容易翻供的关键供述以及重要证人的重要叙述及时加以固定,最大限降低翻案机率,促进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