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农夫三拳 于 2012-11-3 09:20 编辑
我们是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路梧桐苑小区的居民,为了小区几百人的生命安危,特发帖呼救。 2012年7月10日,我们小区居民接到“湖北君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鄂州文星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该公告称:新建110KV文星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鄂州礼堂东侧洋澜湖边。公告中所说的建站地址与鄂州礼堂不搭界,却和我们小区紧密相连,仅一墙之隔,不足10米,无异与在我们的家们口建了一个核反应堆。小区居民得知此可怕消息后,家家震惊,人人自危,整个小区居民都处于极度惶恐之中。
建站地址图
该信息公告称“本工程在采取了科研报告及环保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高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均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此说简直是瞒上欺下,愚弄百姓的弥天大谎。在小区居民的家门口建大型高压变电站符合是哪一国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二十条明文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而且,北京市规划委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大型电站有如此明确要求,是因为高压输变电工程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休有巨大的危害,可以诱发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生殖功能方面的疾病等等,还会造成孕妇流产婴幼儿童白血病及加重各种慢性病、遗传病。严重时可诱发癌症,工程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很清楚该工程对我小区居民的危害,所以在公告中公示一个不切实际的地址“地址位于鄂州市鄂城区鄂州礼堂东侧洋澜湖边”(相距300米)而对该工程与大型居民小区梧桐苑紧密相连的事实一字不提。(相距不足10米)可见其相关单位违规操作,瞒上欺下,漠视百姓生命安全心态之恶劣!供电公司与小区居民代表对话时,竟公然说:“总要有一部分人作出牺牲”这是“以人为本”吗?为什么要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代价呢? 综上所述,我们小区的全体居民强烈反对在自己家门口建11万伏的大型电站,这是将我们及我们的子孙后代置于火山之口。我们全体小区居民将采取各种合法的途径寻求社会各界的同情、支持和保护,必要时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拼死抵制! 为了让胡锦涛同志“以人为本,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落到实处,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引发强烈冲突,我们小区全体居民恳请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在百忙中过问此事,并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基本环境。 美丽家园不容毁坏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梧桐苑小区全体居民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经多次我小区全体居民找市政府诉求,市政府于10月15日以信访局的名义给了回复,回复内容是将此事推到省环保厅和省法改委。我们全体居民无法理解,本应市政府解决的事确要我们老百姓找省级部门,不知要将我们推向何方。难!难!难!!!!!!!!我们全体居民强烈要求另选建站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