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湖网纵横,素有百湖之市的美称。但近年来,因开发过度、管理粗放等原因,荆州市湖泊数量锐减。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2011年底,荆州湖泊仅剩72 个,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减少89%.其中因长湖、三湖、白鹭湖和洪湖而得名的四湖流域,现仅剩下长湖和洪湖。
长湖位于湖北省中部,荆州市北郊,处于长江中下游四湖流域上游,介于长江和汉江之间。长湖是湖北省境内的第三大湖泊,素有“百里长湖”之称。图为长湖落日。 四湖流域是长江中游一级支流,因流域内排水总干渠贯穿长湖、三湖、白鹭湖和洪湖而得名。建国初期,长湖的水域面积为205 平方公里、三湖为94 平方公里、白鹭湖为68 平方公里、洪湖为706平方公里。在上世纪70 年代,三湖水域全部被围垦成田,而白鹭湖也缩减为现在的4 千亩精养鱼塘。 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刘思强说,如今三湖和白鹭湖已经不存在,仅剩下洪湖和长湖。其中长湖现有面积仅150 平方公里、洪湖只有300 多平方公里,四湖变成了两湖。缩减的原因主要是围垦,进行养殖和经济开发等。据介绍,湖泊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农业快速发展,城市急剧扩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湖泊河流,农业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以及流域内的规模化养殖造成的水源污染,加上湖泊过度开发产生的内源污染,导致湖泊水质日趋恶化。 来自水利部门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荆州平原湖区共有大小湖泊631 个,面积2178 平方公里。到了2011 年底,荆州湖泊只剩下72 个,减少89%;湖泊面积只有800 平方公里,减少63%.目前,荆州1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仅存72 个,其中1 至10 平方公里的湖泊61 个,10 至50平方公里的湖泊9 个,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 个。 湖泊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的重大问题。今年10 月1 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对湖泊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将实现保面积,保水质,保功能,保生态,保可持续利用的湖泊保护目标。 刘思强称,条例的出台,对水利部门而言,有了更有力的执法手段。同时,在政府的统一调动下,他们将加强与环保、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实行联动机制,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