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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11-2 1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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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方:大人,我回来了!
狄公:元方,回来就好,我们已等候多时,一路辛苦!快快请讲你对本案怎么看?
元方:大人有所不知,我在火星上就已经有所耳闻,接到大人的命令便从火星一路明察暗访发现诸多疑点。
狄公:哦,是吗?说来听听。
元方:疑点1:纵观整个事件从农家乐事件与消费单事件曾经今年一度同时被捆绑,所有的矛头对象都指向一个人----就业局局长刘某。可当时由于对方表达的主观目的就是针对刘某个人人生攻击,多数人都看出了其用心,所以并未引起大家的在意。再加之农家乐事件后经神农架论坛进行了实地调查确认属于捏造事实,恶意捆绑。因此在这二者均未达到其目的的情况下大家都以为就这样过去了,然,事过数日对方依然不能算罢干休,便又卷土从来-----这一次终于遍访江湖高手,得一高人“标题哥”的指点,便一下子通过网络用“点钟”二字点中要害,这一招真的狠、毒!刺激了所有媒体的眼球,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通过网络的任意性,肆意渲染放大并达到空前的效果,这也正是对方想要看到的效果。
狄公:元方分析的很是在理,可见其用心险恶,元方继续往下说。
元方:疑点二:大人请看这两张消费单据
首先请看日期也都是两年前的消费单,也很正常,可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要翻出来,如果有问题,如果对方出于正义为何当初不曝,由此可见属于个人恩怨报私仇,一定是刘某得罪了其人。
狄公:不错,从时间逻辑上这一点可以成立,元方的分析不无道理......
元方:大人,请看有没有发现这两张单据有什么不同和共同点吗?
狄公:有,共同点就是两张单据上面消费的事由(招待什么人)都被对方处理掉了(第一张被处理的一点看不到内容,有可能这一点对其方不利,第二张备注栏似乎还能看到一个“省”)由此可见对方欲盖弥彰,混淆视听,把正常变成了不正常。不同点也是其处理的手法掩饰真相:很可能第一张签字人并非刘某,故将其处理,第二张有签字被保留(不知道是不是刘某,我不会识别领导的艺术签字),切第二张有意在拍照时拉近放大,明显比第一张要明细很多。
元方:大人所言极是,我也正是这么认为。
狄公:元方呀,由此可见狐狸的尾巴已经露出来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该大白于天下了。
元方:那下一步该如何进行?
狄公:刘某可以收集网上的所有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案,通过网监,利用现代化手段对这种破坏公共秩序,恶意诽谤他人的进行侦办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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