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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11-5 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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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发现此贴后,交警支队当即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经查,您所述基本属实,但个中细节您可能不甚清楚。昨晚,城区另一路段发生一起致人重伤交通事故,伤者被送往鄂钢医院抢救,随时有生命危险。事故处理民警勘查完现场,控制肇事嫌疑人,到医院了解伤情后返回途中,发现二医院门前车辆碰擦事故。虽然未接到事故报警,但事故处理民警仍然停车询问:是需要交警协调处理还是自行协商解决(依照规定,无人身伤亡事故可有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此时突然冲来一群人,殴打事故一方人员,事故处理民警一人看管伤人事故的肇事嫌疑人,另一人予以制止,但也被打。民警随即呼叫增援,巡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打人者已逃离。事后,交警、巡警、派出所联合查获打人者。目前,古楼派出所已受理此案,将严肃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感谢您的关注,同时希望您能摒弃“以暴制暴”的想法,相信法律,相信正义一定能得到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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