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县直单位补充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见》(公组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职数
县委组织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具有编制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30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已经辞职解聘、自动离职或被单位开除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日——11月8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8日17: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院(原人事局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5225501,联系人:何向阳。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选调的职位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如少于此比例,可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1月9日9∶00——17∶00。
五、考试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制卷、阅卷,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笔试按100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1∶3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依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后,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七、选调
根据考试和考察总成绩取前三名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出现放弃,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本次遴选活动的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5225545
中 共 公 安 县 委 组 织 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