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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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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二医附属医院(原掇刀区计划生育站)10月15号做无痛人流术 术后一直出血,于10月29号再次去二医附属医院就诊 医生开点口服药之后要继续回家观察。三天之后仍出血不止,于11月1号再次去二医附属医院检查, 医生要求在B超下第二次清宫。术后回家休息,仍有出血情况。与11月4号中午在家中发生大出血。及时去医院就诊。被值班护士告知 中午没有医生 叫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之后在家人陪伴下 与下午2.30再次去医院就诊,照过B超之后说无问题 只是宫内有少量积血。家人要求详细诊断 在几名医生检查下 结果还是说问题不大 只是积血。直到下午5.00左右 仍出血量大 ,医生建议我转去二医总部治疗。在到二医总部妇科住下后 医生详细检查并又重新行彩超检查 发现宫内仍有异物。 因仍有大出血情况 被告知需要第三次清宫。与晚上7.00左右进行的第三次清宫中 取出异物。出血量慢慢减少。二十天内清宫三次,对我的身体和身心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事后医院组织讨论 结论是:这样的事情属于 医疗范围内正常的事情,并不能保证愈后情况如何。我听后很痛心 认为医院是在推卸责任。特把此事发表于此 请大家多多关注现在的无良医院 出事之后推卸责任 实属无医德。请大家声张正义 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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