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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13 1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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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感谢大家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特别要感谢“城南牧马”朋友图文并茂的警示。夜间在城区开远光灯的陋习确实比较严重,交警部门也曾开展了几次专项整治行动,近期也准备再次进行专项治理。我在这里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一是理解楼主的心情,但不赞同楼主将车辆停在道路中间的作法,那样会危及您自身的安全,而且您还将承担事故责任;二是分析一下夜间开远光灯的驾驶人,我想主要有三类,即不大懂近远光灯作用的新手、从郊区或农村或高速公路进城后忘关远光灯的人、长期故意使用远光灯的人。对前两类驾驶人,我们在对面会车时,可以连续几次变换灯光予以提示,一般对方觉察到也会随即变光。第三种人则是交警部门需查处的。三是要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源,我认为除了驾驶习惯和安全意识外,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夜间城区照明问题。如果夜间的路灯够亮,大多数人是不会用远光灯的,即使用了远光灯,也对其他人造成不了较大影响。所以,关于夜间使用远光灯的问题,更需要苏白同学去协调解决,不知大家意向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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