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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新婚喜悦中的周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刚新婚两个月的妻子竟不辞而别,和他玩起了“躲猫猫”。人财两空的周某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新娘”黄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
周某在法庭上说,在亲友的撮合下,他与黄某订婚。为了表示对黄某的爱意,周某家给了黄某家一笔彩礼,今年2月,他与黄某依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领结婚证。想早点抱孙子的周家催促他们早点领证,黄某只是口头上答应,但以种种借口推脱不办结婚证。两月后,黄某不辞而别出外打工,周某多次联系黄某希望她回来,都被黄某以工作忙不能回去为由推脱,后又拒接周某电话。
法官了解到,在结婚前后,周某家总共给了黄某家4万元现金及价值1万余元的三金首饰,黄某家利用彩礼款置办家庭用品共花费了3万元,于结婚当天送至周某家中。
经审理认为,周某起诉要求黄某返还彩礼款符合规定,依法应予支持。经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当庭履行给付原告周某3万元现金并返还三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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