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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2-11-18 1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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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楼主在侮辱大家的智商,麻坛有些人自己就打过离婚官司,有的是熟人打过离婚官司,见得多了。
1.楼主所说的判决云云,其实是调解书,官司根本就没有进入诉讼阶段。去法院打离婚官司,首先法官会问双方同不同意调解?所谓调解就是法官当中人,双方讨价还价。双方同意就可以进入调解程序,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行。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很有可能有偏向性,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调解。而根据楼主所言,调解达成了协议。也就是说调解条款楼主当时没有异议。
2.那就是执行的问题了。既然调解书中说二万多元钱当庭结清,如果当庭楼主没有拿到钱,为何要在调解书上签字?没有双方签字的调解书是无效的,这和判决书不同,判决书双方可以不签字,法庭公示一段时间后自然生效,是有强制力的。既然楼主当庭签了字,那么就意味着被告履行了相应条款。如果是稀里湖涂签了,那怨不得任何人,只能怨自己。
3 .所谓法庭2005年判决被告到原告屋里撒尿,让原告老父嗑头之类,中国国内没有任何一个法庭敢作出这样的判决。
楼主在论坛发贴,显然是想取得支持。既然如此,还是有一说一的好。因为并不是所有人智商都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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