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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文字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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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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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1-17 17: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仓颉造字,夜闻鬼神哭。《淮南子·本经》中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鬼神悲泣书出而磨难始,仓颉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人生忧患识字始”,自此以后是非对错,无尽争端就此而出,文字劫难五千年不断。
文字本是人类的知识传递的载体。在日常生活中,文字还可以指书面语、语言、文章、字等。文字本无对错是非,而弄文用字之徒却往往多事,闹出不少事来。古今如斯。
      《唐宋八家丛话》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欧阳公在翰林日,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于道。公曰:试书其事。同院曰: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以为何如?曰:逸马杀犬于道。
文字求简练,古来就有传统,所谓惜字如金。《史记》司马迁可为表率。而如果仅仅为了码字,把“我爱你”,非要码成“我喜欢你”,多出一个字来,没必要如此这般浪费、玩弄文字。如果为了卖钱,那又另当别论,但行径实不敢恭维。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为了此四句诗,舅想剽窃外甥的版权,出银若干,不成。起怒意,杀害之。今人诵诗赏花叹流年,岂知幕后,文字亦害人矣!古来就有版权之争,但古人还能顾点尊严,不会为几个钱,出卖文字,更不会出卖灵魂。如此卖文,还真的不如“姓名粗记可以休”。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一句诗,可以弄出个讥讽朝廷的文字狱;不小心发个帖子,可能就被劳教;“弟兄们,冲呀”的一个跟帖,竟然可被判两年!虽然历史已经翻过几千年,文字狱一样还在,言论自由还任重道远。码文弄字貌似还充满了一定的危险。一不小心,就被喝茶和谐了。但无论如何,不要做五毛,昧着良心说谎话,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为虎作伥。那是用文字欺骗人、害人,罪孽深重,依佛经所言:当堕无间地狱,求出无期。
码字、写作是一种职业,职业无贵贱。在现今从事此行生活很是艰难,也只能业余玩玩。低稿费的本意也是不想产生一个有思想的群体去威胁正统的奴化教育、愚民教育。统治者根本不需要也不希望谁写什么,码什么,除了颂歌(宣传)。还有什么能比40年代的新华日报的社论更精彩的?
御用些吹客、舔客、马匹精、含泪客足够了。如果大家对统治者还有怀疑,再整个打手、疯狗出来,狂吠咬人---用文字,把那些萌芽都消灭掉。整个世界一片白茫茫,全国山河一片红。
如果仅仅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码出一大堆,搞地毯轰炸,大可不必。中国不是一个平静的国家,貌似很多可写的话题。鄂州虽然不大,但民生方面一样也是大有用笔之处。不要亵渎文字,糟蹋文字。五千年的象形文字,传承着古老悠久的文明,不应该这样被游戏。
游戏文字者,戒!
  2012/11/17日观日于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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