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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网讯:市物价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景区(公园)、商场、菜场、药店、酒店、客运站、房地产、成品油等行业不正当价格行为。昨日,市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
市物价部门决定,从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百日整治行动,力争全市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药店、客运站、房地产、成品油等经营单位明码标价率达到98%以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基本杜绝、广大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的重点为民生领域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景区不执行门票价格;商场虚假“特价”,虚假优惠折价、低标价高结算、模糊赠售等价格欺诈行为;房地产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全等行为;公路客运车辆擅自提高营运价格以及的士不打表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据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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